周永康案:法院迅速判决 网民质疑秘密审讯

【新唐人2015年06月11日讯】(新唐人记者唐明综合报导)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周永康案突然进行了判决,官方电视台也仅以快讯形式,报道此消息。官方也没有在5月22日公布当时审理的任何消息,引起网民对中共秘密审理和迅速判决的质疑和失望。

中共官媒新华社6月11日报导,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周永康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相关报导称,2015年5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鉴于周永康案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对周永康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法庭通过传唤证人吴兵出庭作证,播放周永康长子周滨、妻子贾晓晔作证录像,宣读、出示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鉴定意见等,证实周永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蒋洁敏谋取利益,收受蒋洁敏给予的价值人民币73.11万元的财物,周滨、贾晓晔收受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给予的折合人民币近1.3亿元。

外媒报导,大陆官方传媒11日下午公布消息,但内地官方传媒并没有公布周永康受审的画面,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官方微博也没有进行直播。官方电视台也仅以快讯形式,报道此消息。

不少网民期待周永康案件会如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案一样,进行微博直播,因没有公开审讯过程,引来不少网民失望。

网民质疑称:不是说要公开审理吗?到底有何隐情?这算公开审理还是秘密审理?为何不公布审理过程?

网民“齐天大圣7001”也质疑说:不公开谁能知道真相?

还有网民“玉树临疯”指出,即使周永康涉及泄密罪部分按规定不公开审理,但其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指控部分进行公开审判应该没有问题(除非案情涉及国家秘密),但由于还有对其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指控的审判,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进行不公开审理。。

也有的网民对判决结果感到失望,说:周永康自己贪,老婆贪,儿子贪,但巨贪的结果无论贪多少都不枪毙,中共党中央已经为贪官们兜了底,从今天开始官员贪腐再也不用死刑啦。继续大贪特贪啊!

还有网民说:中国法律怎么了,这种大贪官只是无期徒刑,真搞笑。如此而已,谁会因为法律望而却步,都会觉得反正无期徒刑,以后还有机会出来,贪的钱可是一辈子的,还是贪吧。法律都没了威严,拿什么去约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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