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团体:温新附例阻公民自由表达

温哥华中领馆前,法轮功团体24小时持续抗议点诉讼案今天(星期二)进行到第二天。卑诗公民自由协会代表,在法庭上指出,温哥华市府新修改的街道附例,阻碍公民自由表达权。请看记者嘉蔓的报道。

记者:
法庭今天主要听取了卑诗公民自由协会和市府代表律师的陈词。卑诗公民自由协会代表律师就表示,温哥华城市街道新附例中,对固定抗议展板的尺寸大小和抗议需要在8am-8pm结束的时间的限制,以及需要提前申请等条例,阻碍了公民自由表达权,违反了加拿大宪法。

卑诗公民自由协会总裁 Josh Patterson : 新法例还是过多限制了想用搭建物作为抗议一部分的人。就像是温哥华中领馆前的法轮功长期抗议点,持续了很久,在新法例下这就将是非法的,这种规定是违反加拿大宪法的。

卑诗公民自由协会的代表律师,David McEwan在庭上表示,新修定城市附例中要求固定抗议搭建物的尺寸不能超过高1.6m宽1.6m厚1m的大小,降低了抗议的可见性和抗议效果。

卑诗公民自由协会总裁 Josh Patterson : 工程上也很难达到这种细致的要求,举个例子,你想建个人像来讽刺政客,只能有1.6m高,也不能建动的部分,不能装上灯,因为不能有电子部件。这也太苛刻了。

Patterson表示,城市有保证街道安全以及畅通的职责,不过任何城市法规都要遵守加拿大宪法。但规定中对搭建物的要求早上8点-晚上8点的时间限制,以及需要申请许可,一次有效期只有30天。如果违反规定,也面临着1000-5000加元的罚金。这些都会阻碍人们的自由表达。

卑诗公民自由协会总裁 Josh Patterson: 对于社区组织和志愿者们,罚金额度起着抑制作用。会让人们犹豫,没法有创造力,建造人像等。我认为这是违反宪法的。

聆讯明天还将继续。

新唐人记者嘉蔓温哥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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