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中领馆前法轮功抗议屋案重审

温哥华中领馆前24小时抗议点诉讼案今天在卑诗高等法院开审,法庭就温哥华市府新修改的城市附例限制法轮功学员的抗议活动,是否违宪进行听证。请看记者嘉蔓的报道。

每一位路过Granville街中领馆前的温哥华市民,或许还记得那里曾经有一个蓝色小棚屋撑起的法轮功抗议点

不过几年前,温哥华市政府的阻挠下,小蓝屋暂时拆除,不久后flg提出上诉,法庭裁定温市府条例违反加拿大宪法,令其修改。不过修改后的城市附例仍然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法轮功团体的抗议自由。

温哥华法轮功发言人张素:“新修的附例对于我们这样的一种表达做了种种限制 从尺寸上 从时间上 阻止了我们连续的二十四小时的抗议 而这个(抗议)形式也是我们所选的 受到法律保护的。”

星期一,法庭就温哥华市府新附例限制法轮功学员的抗议活动,是否违宪进行听证。

温哥华法轮功发言人张素:“今天是我们向BC(卑诗)法院提出的一个PETITION(诉状) 要求法院能对温哥华市政府新修改的附例做出一个判决 这个新附件同原来的附例一样是不符合宪法的 因此是没有效的。”

修改后的城市条例规定,建筑物尺寸只能1m*1.6m*1.6m,时间上只能从8am-8pm,每次只能申请30天,每60天才能申请一次。

庭上,法轮功团体代表律师Cameron Ward认为,加拿大宪法应保护公民自由表达政见的权利,他表示,新修改的城市附例,尺寸小要求影响了法轮功团体自由选择抗议方式的权利;另外,时间的限制破坏了法轮功团体提出的,“不结束迫害,抗议不停”的抗议持久性。

温哥华法轮功发言人张素,“抗议”只要这个迫害没有停止 那我们的“抗议”也就不会停止。

庭审进行了一整天,法轮功团体的代表律师Ward就认为,市府的新附例针对的是法轮功团体展板上的信息,限制了他们抗议的能力,而非真正的规管街道,那麽市府一方的辩论律师还没有做出他们的辩论陈词。

新唐人记者嘉蔓温哥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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