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昌兰:佛山国保传唤记

【新唐人2014年4月1日讯】今天上午约10点钟,我家突然来了两位不速之客,一位是广东佛山南海国保,一位是管辖区警队的队长。他们要求我到管辖区警务室,接受佛山市局国保的传唤。我向他们问询是关于什么事件的传唤呢?他们表示不清楚,告知我去到就知道了,希望我能配合。我说我是一个守法的公民,我有义务协助警方的传唤,但必须要出示合法的手续,不要像去年安微国保欺骗式拘唤,结果也不给拘传证我,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不会配合的。之后他俩承诺可以给合法的手续,最后我接受传唤,他们把我从家里带走。

  到了南海三山港东区警务室,进了一个房子,里面有四个从佛山市局来的国保,他们并没有出示警察证,但我知道他们是国保,因为多次的维权事件中也和他们打过交道。房里架上一台录像机,对于我的问询进行全程的监控录像。

  问询开始了,他们说今次传唤我主要是针对佛山公民陈启棠去年参与张林事件一案,告知我说他在3月8号被佛山警方同样以张林的罪名: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了,想通过我了解关于我和陈启棠一起参与去年安微合肥张林事件的情况与过程。

  因张林事件我已经是第二次作为警方的证人。我提出合法的问询我可以如实告知,我要秉着做人要对得起天地良心,就算警方对我威逼利诱、恐吓我也不会胡乱说,也希望你们能坚守法治,坚守良知,如实记录,不要颠三倒四,歪曲事实的真相,反之,如果造成冤假错案,你们最后也逃脱不了法律的追究和良心的谴责。

  整个问询过程也是一些关于合肥的事情的经过,我一一作了回答。因为网路上大家都很清楚我们所做的事,在此我不再详述。主要是一些细节的问题,如:去年2月初,我是在网上获悉张林的女儿被剥夺上学的权利的,也是我自发去合肥关注小安妮被剥夺上学权利的事件,与其他人无关,关于去到的场所我也承认了,去了校园、公园、省公安厅、广场参与了烛光晚会,也拍了合影照,关于钱的问题,张林给的是律师费,暂由我保管,支付了一些律师的差旅费,食宿费。网友们的每个主题的创意,我认为是即兴的,没有存在谁在策划。后来因为自己个人的原因,在合肥几天后我就回家了。

  对于我这样的回答,刚开始,宝宝认为我不老实,还说我做的是伪证,到时候要通过鉴定呀,测谎呀,说我签了不做伪证的法律保证书,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并说对于在合肥我的所作所为警方还保留着追究我法律的权利。我坦然说我所说是事实,如果你们认为我做伪证我承担法律责任,并大声说如果因为合肥事件要追究我的所谓违法行为,那么要把所有参与的人全部抓走才到我,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陪他们把牢底坐,几年后出来还是一条好汉。反正后人会记着执法者枉法抓捕的真正面目,一切逼害公民的所作所为历史也将会进行记录。

  快四点多了,最后到了签字这一环节,我要求把不是我意愿所说的句子进行多处的改动,并列印了三次,警方也随我意思修改问询记录。总的来说与上次安微国保问询我和广东国保问询我相比,我认为广东国保相对比安微国保文明。

  后语:我认为陈启棠作为张林的公民代理,他也是在履行公民代理的责任,如果当局滥用公权力,肆意随便抓捕公民、公民代理、律师,那么习李倡导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对于国民来说,就是如梦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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