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草案再推迟 凸现体制不公

【新唐人2014年02月17日讯】从2012年至今已有两年,中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仍未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稿的修订工作。专家指出,中共建政65年来,中国的公民待遇一直都不是公开和公平的。

据中共媒体报导,2012年和2013年,因受到强制缴存、扩大缴存面和用途监管等多方面利益的影响,住房公积金“修法”已连续两年被推迟。

北京《国情内参》期刊首席研究员巩胜利:“问题比较多,现在中国搞了一个社保、医保、劳保,还有这个公积金都要纳入全国的一个国民待遇的范围。这个公积金,那么地方上执行的,最起码有一个国民待遇的统一的平台,(但)中国到现在都65年了,都没有完成这个系统工程,它2、3年能完成吗?”

据住建部数据显示,到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已经覆盖近78%的城镇职工,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足20%,即80%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保障。

巩胜利表示,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如同中共划分的农村和城镇户口一样,公民在医保和社保等方面都形成了巨大差距。

北京《国情内参》期刊首席研究员巩胜利:“住房公积金还是其中的之一,最大的麻烦是,它不是根据国民待遇,每一个公民大家都有,你要缴,我是穷人,我没有钱缴,那我就没有了,对于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一样,不像国有企业那么财大气粗,他怎么交的起呀。”

巩胜利表示,在中共这个没有法制规则的体制下,老百姓要享受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待遇是不可能的。

新唐人记者易如、施怡君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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