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一月两起误抓 辽宁警方又错抓黑龙江干部

【新唐人2013年12月24日讯】近日,黑龙江省一名干部被辽宁警方上网通缉,在单位被戴上手铐抓走,最终辽宁警方承认通缉错了人,并撤销了网上的通缉信息。这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第二起警方误抓事件。

据大陆媒体报导,今年12月19日上午,盖州几名便衣警察来到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政府,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抓捕一个刚刚被列为“刑拘在逃​​”的通缉犯,这名通缉犯是恒山区人民政府税费督察室的主任宋东民。

事后宋东民介绍说,他当时正在领导办公室里汇报工作,进来了三个警察,他们问:“谁叫宋东民?” 他当时就回答了一句:“他是宋东民”。三个警察亮了一下证件,随后拿出了一张《通缉令》告诉他:“你已经被警方通缉,要求带走。”

宋东民称,当时警察说他在辽宁省盖州市诈骗了别人钱,尽管宋东民一再声称自己什么都没干,但还是被当场戴上了手铐,由警察押出了政府大楼。

最终警方决定暂时不把宋东民收押进看守所,而是留置在哈尔滨市公安局便衣警察支队。 20号下午4点多,当时他在候审室里,门一开进来了几个人,仔细地端详了他半天,然后几个人就出去了。没五分钟,那俩辽宁盖州的警察又进来了,对他说,他们搞错了。

事件回顾

根据《法制晚报》报导,2012年9月,一名货车司机来到盖州市的一​​家货运站,以宋东民的名义与货运站签订了运输1140箱葡萄的合同,当时那个司机拿的就是宋东民的驾驶证等证件。

合同签订后,那名司机拉着价值16万的葡萄从此消失,根据警方调查,那个货车的牌照是套牌的。

警方无法从车牌找到诈骗葡萄的犯罪嫌疑人,就通过签订合同时留下的宋东民的驾驶证来找人,于是就在网上发布了对宋东民的通缉令。

青海警方跨省错抓湖南女子

这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第二起警方误抓事件。

11月24日,一名湖南女子刘丽(化名)正在高铁耒阳西站买票,突然被当地警方带走。原因是她的名字是青海警方正在上网通缉的逃犯名。

11月25日,刘丽被羁押在湖南衡阳看守所,等候青海警方来人押解。

12月6日,青海警方将刘丽押解回西宁,并开始讯问。

同日,当地警方发现刘丽并非是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只好将她安排在当地一家宾馆内。

12月7日,青海警方电话通知刘丽家属,承认抓错了人,同意立即释放刘丽。

刘丽被释放后,提出向公安机关索赔5万元的申请,但当地警方只同意支付5千元。

报导援引中国公安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平表示,在短短一个月内,先后发生了两起无辜的人被错误上网通缉的事情,这绝对不是偶然的。如果公安机关不进行改变,宋东民就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被错误上网通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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