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禁售令在即 美政府面临抉择

【新唐人2013年7月29日讯】(新唐人记者唐曦综合报导)智慧型手机大厂苹果(Apple)与三星(Samsung Electronics Co.)的互控专利侵权战火全球持续延烧,美国奥巴马政府也卷入这场官司。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6月裁定苹果部分旧机型在美禁售,奥巴马政府在8月4日前必须做出最终裁决。案子引起各方热议,科技界对此看法分歧,从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 US-T)到软体业者等,无不设法左右美国政府的审议。在企业公平竞争、商业利益与消费者权益的衡量中,考验美国政府的智慧。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6月4日曾裁定,苹果侵犯三星一项通信技术专利,ITC将对苹果某些旧机型,包括iPhone 4、iPad 2G以及这两款产品的旧机型实施在美禁售令,奥巴马政府在60天内若未表示否决,禁售令将在8月4日生效。

ITC对特定不公平贸易行为拥有裁量权,可以阻扰产品进口与销售,因此许多企业纷纷利用ITC的这项利器阻扰竞争对手。而美国司法部与联邦贸易委员会过去一年来则不断表达忧心,担心业者主张基本技术专利以阻扰竞争对手进入市场的行为是滥用专利,且构成不公平竞争。

苹果公司在7月8日提交一份请求ITC暂缓执行禁令的文件,请求ITC等待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对其上诉做出的最终裁决,因苹果称法院可能会认定苹果公司涉嫌侵犯的那项三星专利是无效的。上诉法院已把苹果与三星和潜在禁售令相关的大对决庭期定在8月9日。

苹果提交的文件中表示,“禁售令若实施,iPhone 4(GSM)和iPad 2 3G(GSM)的销量不仅会受到影响,而且也会让我们失去获取智慧手机和平板电脑新用户的机会,因为这些人可能会购买这些苹果入门级产品。”“禁售令将会对苹果公司整个产品线带来影响,同时还会伤害合作移动运营商的利益。”

苹果公司虽未提到合作移动运营商的具体名称,但很可能是指AT&T和T-Mobile。文件中说:“ITC禁售令涉及的产品销量非常高,在消费者中保持着较高的人气,也是GSM运营商最畅销的产品之一。正如我们在上面所说,由于ITC法令禁止GSM运营商销售这些热门的入门级设备,这会让GSM运营商在与CDMA运营商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美国贸易代表傅洛曼(Michael Froman)有权作出最终决定,以决定是否放行ITC的禁售令。不过,美国政府过去很少否决ITC的命令,最近的一次是发生在1987年。如果傅洛曼不采取行动,苹果禁售令将于8月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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