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河北遵化地方政府“帮扶”村官“奔富”

【新唐人2013年6月4日讯】河北遵化建明镇大安乐庄村原村主任刘国青,在其任职期间快速“奔富”与地方政府的“帮扶”是分不开的。一位赌徒、蜗居三间平房,一贫如洗;任职村主任后拥有豪华别墅、开宾士,家里人手一辆轿车;村官富了,拥有数亿元资产。

百姓也“负了”。村民失去了子子孙孙赖以生存的土地。遭受污水的毒害,患癌症及脑血栓死亡者百余人,成了远近闻名的癌症村。漫山遍野采矿是刘国青非法大肆出让村集体2000多亩耕地,参与非法盗采,从中获得巨大利益的致富源泉。

说起地方政府的“帮扶”,村民如数家珍。

1、在南山大矿东侧,有一处非法露天采矿。系刘国清伙同韩某开采,韩某出机械设备,刘国清与韩某共同受益。4—50辆运输车,整整开采两年,未向村里交纳一分钱。(有村民代表可以作证)

2、 位于大矿东侧,两处采矿不足40万元价格(分给每人一袋大米一斤蜂蜜),以他人名义开采。系非法盗采,实则刘国清出资收益。

3、刘某等人在庄户沟未经批准私自开采铁矿,刘国清见矿石品位好,储量较大,就不再允许刘天宝开采,并要求向村里交纳10万元罚款,后来被刘国清私自以180万元价格出卖给韩某,180万被其贪污。

4、 在滦河北另一处刘国清非法盗采铁矿:自2006年开采,合同到期不停止开采,于2011年底,被愤怒的村民推倒井架强迫停止开采。现场数千吨矿石。

5、变相出卖采矿获取非法利益。2009年4月1日,刘国青主张将本村庄户沟一采矿,通过两议会以70万元价格卖给马广依(有合同为证36)。后经刘国青做主将该矿以170万元价格转卖给晓一矿业,刘国青告诉马广一卖了100万,并从100中拿走7万元作为好处费。仅此一次获取77万元。合同约定不得私自转让刘国青独自一人操控交易,从中谋取利益。

6、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利益。以(缪青龙)挂名,实则自己与村委会以超低价签订采矿合同。(合同1#)系非法盗采。于2010年5月8日签订“矿石场采矿合同”;付款方式为:分给每位村民一袋大米、一斤蜂蜜(合计不足40万元价格)两处采矿井,5年开采权。【有合同为据】

7、利用职务便利为其近亲属谋利。位于东山长道南刘国青以4万元价格为其二哥刘国军(中共党员)与村委会暗箱操作签署采矿合同,刘国青其中拥有股份。系非法盗采。

8、2007年5月(位于大安乐庄村南)有一矿线,刘国青主持召开两议会,以50万元价格出卖给本村村民缪青龙,实际缪青龙只拥有一小段,剩余部分被刘国青以720万价格以刘国林名义卖给了韩晓一,所得据为己有。有知情人可以作证。

9、2006年非法占地8.35亩建选矿,2007年6月倒卖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同时再次侵占耕地2.21亩建选矿,2008年扩建尾矿库非法占地4.19亩。合计非法侵占耕地15.82亩。有遵化市国土局答复意见为据。

10、村南山大矿,2003年以2500万承包给梁平安,合同约定“不得转让,如转卖,乙方违约,付给甲方(村委会)20%的违约金(祥见合同文本),2006年刘国青任村长后,梁平安转卖给李文龙,再后来转卖给杜振明。两次转卖梁平安合同约定20%;村委会收取违约金为1000万,经向村会计查询,会计证实村没有此项入账记录。(有合同为据)

12、经遵化市国土局查实,于2006年违反土地法侵占耕地8.35亩建选矿,2007年6月转卖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有遵化市国土局答复意见为据)

13. 非法盗采,非法持有使用爆炸物品;取保候审、保而不审。

巨额资产,地方职能部门虚假答复。遵化市纪委调查答复刘国清只有存款30万,如果是事实他养得起宾士轿车吗?

一位老村干部做了介绍,2008年,刘国青非法侵占耕地1.07母建别墅,有村民向市国土局举报,遵化市国土局经实地调查,系非法占地,并作出依法查处的建筑物。并与2009年11月26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经河北电视台曝光至今不能依法拆除。不得不感谢土地监管部门与法院的“帮扶”啊。

作为一位农村干部,可以出让土地2000余亩,出卖采矿50余处。

回顾地方政府简历:

尹凤柏,男,1965年2月出生,党员,现任建明镇党委书记。2008年5月任遵化市西三里乡党委书记。唐山市政府办公室4.14遵化透水事故通报。尹凤柏在任职期间,对该乡打击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工作重视不够,督促检查不到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唐山市政府办公室4.14遵化透水事故通报。遵化市国土局、遵化市安监局、遵化市矿山总公司、遵化市电力公司,对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执法、监管、履职不到位,对上述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深刻的检查,遵化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百姓评说:私利重于泰山、批评、处罚轻于鸿毛。互惠互利,共同奔富;共建“和谐”社会。这就是地方政府的执政理念。万般无奈,百姓跪拜总书记画像要吃饭。(图文均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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