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酒驾辩称睡驾 美男子免罪

【新唐人2013年06月02日讯】 2008年,一名波特兰男子酒驾被捕并移送法办,2009年裁定酒驾重罪罪名成立。如今俄勒冈州最高法院采信律师辩称是“睡觉开车”,而非“酒后开车”的说词,免除其罪刑。

据中央社报导,5年前,住在波特兰的51岁男子纽曼(James Newman)因为闯红灯、在马路蛇行被员警拦下。员警发现纽曼的血液酒精浓度高达每公升0.15毫克,当场将他逮捕并移送法办。

根据俄勒冈州州法,驾驶人血液酒精浓度超过每公升0.08毫克,就构成酒醉开车,触犯法律。

纽曼的律师向法院辩称,纽曼长期有梦游习惯,经常一边睡觉一边走路,这次事件也是喝了酒之后睡着,在不自主情况下“一边睡觉一边开车”,因此不适用酒驾法律定罪。

蒙诺玛郡( Multnomah County)法院法官未采纳这项说词,2009年裁定酒驾重罪罪名成立。

这项官司上诉到俄勒冈州最高法院,辩护律师的说法如今获得最高法院采信,最高法院5月31日裁定纽曼的罪刑得以免除。

这项裁定引发舆论轩然大波,警察出身的执业律师马侃(Bruce McCain)对媒体表示,这项判决肯定让所有刑事律师感到垂涎不已,未来酒驾被告将可以引用这个判例,辩称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在“不由自主且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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