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府观察】国税局为何犯众怒?

【新唐人2013年05月17日讯】根据国税局的内部人士透露,受到这波政治风暴影响,国税局免税处处长(tax exempt and government entities division)约瑟夫•葛兰特(Joseph Grant)也将在6月3日提前退休。以上是我们收到的最新消息。

华盛顿爆出国税局滥用职权审查保守派政治团体的丑闻,引发政坛哗然,不但让总统欧巴马大为震怒,也让国税局代理局长史蒂芬•米勒因此中箭落马。国税局此举为什么会引发轩然大波?让我们请华府记者雪莉来解读。

美国国税局丑闻看起来盘根错节,但是如果我们顺藤摸瓜,会发现这一切都要从美国税收法中的501(c)(4)条款说起,而且与一桩最高法院判决有关。只要抓住这两件事情,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在美国税收法501(c)条款中,有28种非营利组织可以享受联邦所得税的减免,其中第四种是致力于提高社会福利、净收入全部用于教育或休闲设施的地方性公民联合会,这就是所谓的501(c)(4)组织。

501(c)(4)组织可以参与政治活动,但必须把提高社会福利作为“主业”,才能够得到相应的减税或免税补偿。

为了防止这项条款被滥用呢,国税局也有一套用来审查这类组织的规章制度,确认它们是真正致力于福利事业的机构,才能获得减税或免税。

另一方面,那些专门从事于政治或竞选活动的政治组织呢,则由联邦选举委员会管制,它们并不能获得501(c)(4)的免税资格。

因此,“福利”组织和“政治”组织之间有着明确的分割,直到201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的判决,这才为今天的国税局丑闻埋下了伏笔。

在这场著名的诉讼案中,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个人的竞选捐款也可以算作是一种“言论自由”,应该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从而使政府无权颁布限制公民组织捐款的法律。

这项极具争议性的判决,直接后果就是让大量的第三方资金可以光明正大地涌入美国选举。

美国前总统布希的高级顾问卡尔•罗夫(Karl Rove)便曾抓住这一点,建立一个所谓的“福利”组织来捐输资金,并且还成功取获得501(c)(4)条例的减税资格。

其他政治组织也因此竞相效仿,让国税局收到了大量501(c)(4)的申请案。

国税局也逐一对这些新申请的501(c)(4)组织进行特别审查,以保证它们没有过分违背“提高社会福利”的本义。

因此,如果从执行美国法律的角度来看,国税局的做法是正确并且合法的。但是,国税局错就错在不该只针对保守派政治团体加强审查,而且还追问了许多不相关的问题。无论如何,这都是极度不公的。

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今天保守派组织受到国税局打击,明天就有可能是自由派或者中立组织。我们希望美国司法部能够彻查此事,并保证未来任何的政治团体都不会受到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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