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不介入媒体并购个案审查

【新唐人2013年01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3日电)行政院长陈(冲)今天表示,行政院基于信任并尊重独立机关专业,不宜也不会介入媒体并购案个案审查。

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上午在行政院院会后记者会,转述陈(冲)在院会的谈话表示,最近有些学生活动,从学生热情、社会人士参与,显示民众关心未来生活品质。

陈(冲)说,台湾是民主法治国家,相关问题由2个独立机关依法审查,如牵涉公平交易委员会部分,会在个案发生后,主动通知相关单位申报。

他说,公平会审查申报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再依公平交易法规定,审查结合后“整体经济利益”是否大于“限制竞争之不益”;行政院尊重且信任公平会审查。

涉及电子媒体部分,陈(冲)表示,广电三法(广播电视法、卫星广播电视法及有线广播电视法)已有广电事业股权取得或营业规模限制相关规范,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将依法审查外资持股比例、董监事是否符合法定资格,及是否需办理营运计划变更程序等。

他说,媒体并购案涉及独立机关权责,相信相关机关会秉持依法行政原则执行职权。

陈(冲)表示,最近有些运动或活动提到中国大陆资金或外来资本疑虑。广电三法有限制外资持股,牵涉媒体股东或经营者个人的政治立场或倾向,不是政府审查标的,政府不会因此介入或干涉媒体交易。

他说,台湾已批准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揭示“多元资讯取得”原则,政府会落实。行政院支持NCC以广播电视为核心,就跨媒体并购影响阅听读市场的健全性研究提出法案,希望透过制订、落实与执行相关法案,保障多元资讯自由。10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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