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流浪儿童之死 繁华社会之耻

【新唐人2012年11月19日讯】16日清晨,5名身份不详的男童,被发现死于贵州省毕节市城区一处垃圾箱内。贵州省市警方已展开调查。截至17日夜发稿,官方尚未披露死者具体身份及死因。据初步分析,5个小孩可能是躲进垃圾箱避寒窒息“闷死”。(11月18日《新京报》)

5名男童死了,死在这个寒夜,究竟是“闷死”还是其他死法,尚不得知,但他们确乎死了,非正常死亡,死得莫名其妙。

10岁左右的年龄,正是在学堂里朗朗读书的年龄,正是在父母怀里撒娇甚至撒欢的年龄,而他们过早地流浪街头,成为被放逐、被抛弃的群体;10岁左右的年龄,理应天真烂漫,迎接他们的应该是青春无敌,是即将开启的瑰丽人生画卷,是学有所成,挥洒风流,然而他们的天空是昏黑的,垃圾式生存,食不果腹,朝不保夕。

孩子,对不起!你们的失落,与成人失职有关;你们死于非命,与社会冷漠有感。据目击者描述,事发垃圾箱旁边是一个拆迁工地,“孩子们在拆迁工地围墙里面,用一些写有广告语的塑胶篷布、水泥砖和三合板围起来,并在里面住了好几天”。这些孩子从何而来?在这里流浪了多久?没有人知道。他们仓惶地告别这个尘世,直到死亡才成为新闻人物,这可悲还是可悲,可悲……

最早发现5名流浪儿童死亡的人,是一位拾垃圾的老太太。命运如此卑微,生命如此寒酸,难道唯有穷人才能发现穷人的挣扎和哀伤?一个细节不能不提,事发地点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环东路人行道,距离流仓桥办事处不到百米。百米是极短的距离,它却告诉我们,当地官员与民瘼隔得有多远?责任与良知离得有多长?

孩子,对不起!你们不该以这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你们不该承受太多的苦难与沉重,你们不该这样凄惶地生存,如草芥一般匆匆枯萎。让我们简单梳理一下制度的冷暖吧。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民政部窦玉沛答记者问时表示,“温总理确实责成我们对流浪儿童救助问题要抓紧研究、提出意见,并且要向国务院作专题汇报……我可以告诉大家,这个问题共涉及19个部门,所以我们要和有关部门共同商量。”窦玉沛还表示,对社会关注的流浪儿童救助问题,将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首先要加大源头治理。其次,要分类施策。第三,要完善设施。四是要完善相关法规,推动救助管理立法工作。

去年8月1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会上指出,流浪未成年人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关爱的特殊弱势群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年12月26日,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态,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并致力于通过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建立流浪未成年人长效救助机制。

今年6月1日,民政部介绍,据监测,2012年1月至4月,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1万人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呈现出良好局面,城市街面儿童流浪现象明显减少。

不缺制度,不缺部门协作,不缺源头治理,不缺决心,甚至不缺成果展示,可是为何仍出现流浪儿童集体死亡的悲惨案例?是的,再严密的制度也会百密一疏,再尽职的部门也有无法兼顾的地方,但5名流浪儿童之死,难道仅是个案吗?难道没有检测出制度之失、职能部门之无能吗?今年年初,重庆市表示,将在今年底力争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正其称“儿童在街头流浪,当地民政局长该免职”。毕节的官员听到了吗?

我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的繁华与奢侈让发达国家惊奇,但5名流浪儿童之死,却如一场盛宴上的不速之客,他们的卑微与无助,足以冲垮盛宴的成色。这一悲剧,残酷而真实地提醒职能部门,我们的一些孩子,连“卖火柴的小女孩”都不如。据报导,美国也有流浪儿童,不同于我们的是,他们“用法律与福利让贫困家庭的儿童不至于流落街头”“用法律与制度保障流浪儿童上学的权利”“用资金与政策给流浪儿童地方住,并且培养他们父母的工作能力”。一个细节是,2002年通过的《麦金尼-凡托无家可归者援助法案》保障了流浪儿童上学的权利。他们可以获得免费的公立教育,无论在目前的居住地居住多久均有权入学,此外每个行政区还有一名事务专家专门负责无家可归儿童接受教育的计划和服务。同在地球上,生命不能因出生地不同而有所差别。

孩子,天堂里有跳跃着火苗的热炉吗?有填饱肚子的美味吗?有书念、有亲情可以依偎吗?孩子,如果有来生的话,但愿你们得到更多的温暖和帮助!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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