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牌石油将在联邦法庭面对违反人权罪

【新唐人2009年5月26日讯】星期二(5月26日)石油巨擘荷兰皇家壳牌公司(Royal Dutch Shell)将在美国纽约的联邦法庭面对违反人权的控告。

纽约曼哈顿的美国联邦法庭(U.S. Federal court in Manhattan)所审理的这件案子是由这些抗议人士的亲属们提起诉讼。他们指控壳牌公司支持对抗议民众监禁、酷刑和杀害抗议人士及污染空气和水源,并要求赔偿。

13年前,尼日利亚三角洲(Niger Delta)民众发起抗议运动,要求让穷苦的人民分享尼日利亚的石油财富以及反对石油工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抗议民众领袖沙罗维瓦(Ken Saro-Wiwa)以及其他8名抗议人士被当时的军政府处以死刑。

此次在美国提起的诉讼,是根据1789号美国法令,也就是外国人侵权索赔法(Alien Tort Claims Act),规定非美国公民可以在美国法院提起对在国外发生的违反人权罪行的诉讼。这项审判预期将持续两个星期。

原告包括已故的社会运动者的儿子,小沙罗维瓦(Ken Saro-Wiwa Jr.)原告律师表示,审判中的证据将包括壳牌石油在文件中称呼沙罗维瓦乃是一个必须被消灭的威胁。

由沙罗维瓦所领导的抗议行动迫使壳牌公司在1993年放弃他们在尼日利亚三角洲(Niger Delta)奥格尼地区的油田。

壳牌公司的女发言人李玻薇姿(Robin Lebovitz)说这些指控“没有根据”。她说壳牌公司已力图说服尼日利亚政府对抗议人士采取“宽大为怀”的态度,并对于这些人被执行死刑感到“震惊和悲痛”。

壳牌公司还被指控对奥格泥的人民施暴,包挂酷刑和强迫流放沙罗维瓦的弟弟欧文司、维瓦(Owens Wiwa),并在攻击抗议人士时对其他两人开枪。

虽然美国的陪审团还从未裁决过跨国公司违反人权罪名成立,但有些案例取得庭外和解。壳牌公司这个可能导致数百万美元损害赔偿的案子,是第三宗开庭的案子,也是第二宗涉及大石油公司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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