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失地农民案律师向高庭诉讼

富锦市失地农民于常伍的律师近日向当地中级法院提交诉讼材料,被法官当面拒绝接受,著名法学博士李柏光表示法官的这种做法是知法犯法,日前于常伍的律师再次向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下面请看报导。

法学博士李柏光先生表示佳木斯劳动教养委员会对于长伍的行政处罚,按最高法院的行政立案管辖规定,应属于中级法院管辖,而法官竟当面拒绝受理诉状材料,这还是头一回碰到。

李柏光:“法院不管立案还是不立案,必需要当庭收下当事人或他的代理人递交的诉状,所以这是知法犯法,知法违法的违法行为,我们还可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去上诉。”

当局以于长伍与海外媒体联系为罪名判他“危害国家安全罪”,劳教一年半。李柏光认为中国法律没有任何一条规定不允许中国公民接受国外记者采访,当局没有阻止中国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力。

李柏光:“接受外国记者采访这都是天经地义的,也是符合中国宪法和法律所宣布的公民的权力和自由的,这是他们在正当的行使宪法权力。所以中国得各种权力机关非但不能阻止,也不能因此他们行使这些权力去迫害他们。”

于长伍和王桂林是黑龙江富锦市4万失地农民的维权代表,因组织当地农民向政府讨回土地,并发出“不要奥运要人权”的口号,被当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后在海内外舆论得压力下,当地公安机关改为劳教一年半。因于长伍早于王桂林被判劳教,当地两位律师介入时已经过了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而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这是新唐人记者晨芳 王布鲁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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