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明敏:放弃美国籍 依法须到第三地宣誓

(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十三日电)中国国民党总统候选人马英九自认其绿卡因为超过一年没有使用,在美国司法实务上,已属“自动失效”。前总统府资政彭明敏今天驳斥表示,绿卡过期与自动失效是两回事,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除非法院剥夺,且根据美国法律规定,放弃美国国籍必须到第三地的美国大使馆填写资料并宣誓放弃,绝无自动失效的情事。 前总统府资政彭明敏、高俊明上午共同召开记者会“2008大选前,来自美国国会的话”,公布七位美国联邦众议员力挺台湾以公投方式向国际社会表达加入联合国的意愿,会后,彭明敏受访作了以上表示。

针对马英九绿卡风波,彭明敏表示,他与前总统府资政吴澧培都可以作证,1995年他回到台湾参加第一次民选总统,当时他拥有美国与台湾双重国籍,因此,他在民进党内总统初选前,到日本的美国大使馆办理并宣誓放弃美国国籍。 彭明敏指出,绿卡的申请或放弃都有一定的程序,马阵营称自动失效,也要说出何年、何月、何日自动失效。

彭明敏以他自身的经验表示,绿卡过期不代表自动失效,而是绿卡的“卡”本身过期了,“权利”本身不会自动失效,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这是美国宪法所保障,除非法院剥夺。 此外,“壹周刊”报导,国民党籍立委李庆安拥有双重国籍,恐丧失立委资格,李庆安坦承拥有美国国籍,但首次回国担任公职已丧失。

彭明敏说,若依照这样的逻辑,担任公职,美国国籍就自动丧失,那当时他难道可以说“我如果当选总统,就代表台湾,美国国籍就会自动消失吗?”吴澧培2004 年回到台湾担任总统府资政,接任资政前,吴澧培到加拿大的美国大使馆宣誓并办理放弃美国国籍。 彭明敏说,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必须到第三地的美国大使馆,不能在居住所在地填写资料并宣誓放弃,必须填写很多资料,绝无自动失效的情事。9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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