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田:佛法的善可以被科學所證實(下)

從神經科學的角度研究道德,在從佛法中有所體悟的人們看來,從開始就走偏了。但儘管如此,科學的證據似乎還是能夠用來證實佛法中的善。善,是宇宙的根本特性,即使是在人們物質世界的觀念的基礎上,也都是能夠被驗證和證實的。

中國人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但在西方學術中,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一直到現在,一般都認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這些都和基督教、天主教的原罪概念,贖罪概念,和懺悔概念相關聯,認為人都是有罪的。當然,在佛家的觀點看來,這些「罪」的概念其實就是黑色業力,是惡業,是人們生前、前生所幹的壞事造成的。

普法夫(Donald W. Pfaff)是紐約洛克菲勒大學(Rockefeller University)的學者,是該校神經生物和行為科學實驗室的主任。他1961年從哈佛畢業,1965年從麻省理工學院獲得博士。他的團隊用神經解剖學、神經化學,和神經生理學的方法來研究人的大腦在細胞層面如何控制人類行為的機制,尤其是激素對神經細胞的影響會如何導致人類自然的、本能的行為。他展開了一系列關於人類的善心、善念,和利他主義思想的研究。他發現一些特定的化學物質在作用於人腦的某一部分時,會決定人的某些行為特徵。

普法夫的專著《利他的頭腦—為什麼人類天生就是善的》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利他主義的生物和神經學證據;第二部分,怎樣改善人腦的道德、移除善行的障礙,由此改變人類的黑幫、族群滅絕、戰爭、貪腐等壞的社會行為。開個玩笑呢,普法夫也許應該去中國講學,因為中共相信無神論、迷信科學,給每個中共黨員腦袋瓜裡注射一些普法夫的化學物質,習近平的反腐也許能取得成功!

一般認為,每個人都在善惡兩種觀念中掙扎,永遠在掙扎中。所以,對每個類似911的事件,我們看到了瘋狂、殘暴和仇恨,也同時看到那些第一時間去救人的消防隊、救火隊,和醫療隊,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從廢墟中往外扒人。

對那些試圖找到人們能夠抵制誘惑的能力,抵制騙術的意識型態、貪念、私心的能力的做法,普法夫問到,人類這些善良的、好的品質的「原材料」,是從哪來的?他認為,導致人行善、有善念、善心的「原材料」,就存在於我們的頭腦之中。他認為人的頭腦天生的就是被編好了程序,是讓我們與人為善的。人的許多根本的動機、反應和技能,都是天生的,不是後天的。他認為人類的生物學特徵就驅使著我們去保持善良,使得我們天生的就去行善。

神經科學家們探討人際關係,比如為什麼我們跟有些人合得來,跟有些人合不來?為什麼我們彼此之間喜歡或不喜歡?人們需要合作,但有時人際矛盾又是因為合作不好而產生。哲學家、生物學家、心理學家的研究,在普法夫看來,都不能算是「硬科學(hard science)」,而洛克菲勒大學這個團隊的研究,恰恰用了「硬科學」——神經科學,來進行。

普法夫採用實證主義的科學,用科學來驗證、研究人的行為動機。具體的說,他們認為人的善良行為,可以用神經科學、生物學的物質來預測。他們的研究是這樣表述的:

第一步,中央神經系統在你要做什麼事時,會在神經細胞中產生大量數據,這表明人的大腦會在人的行為發生之前,發出行為訊號。第二步,你會對行為的對象產生一幅圖景。第三步,行為對象的圖景會與自己的圖景模糊起來。普法夫解釋說,這很重要,因為人們把那個人當成自己了。第四步,你會體驗一種「感覺」,這會使你能夠評估潛在行為的後果。當行為出現在腦子裡時,並且你自己的形象和對象的形象結合在一起時,頭腦中的神經元就會對行為給出一個正面或負面的評估。這樣,利他主義的大腦,就被激活了。第五步,人決定是否採取行動去實現這個行為。按照第四步的評估,如果信號是正面的,你就會去行動;如果是負面的,你就不會去行動。普法夫的結論是:人,是善良的;正常和健康的人的指導原則是,先按道德行事,然後再問為什麼。

平心而論,雖然普法夫引用了紐約地鐵事件作為例證,但普法夫的理論,並不能完整解釋地鐵英雄的行為。衛斯理奧璀(Wesley Autrey)自己說過,他並沒有想那麼多,他也沒時間去想那麼多,他並沒有先有行為信號才付諸行動,也沒把自己的形象和喀麥隆豪羅彼得(Cameron Hollopeter)的形象混同起來。他們一個白人,一個黑人;一個壯年藍領,一個青年藝術家;一個拖家帶口,一個是學電影的大學生。很難想像這兩個角色會在極短的時間內混同起來,奧璀也沒有評估行為的正面和負面意義。

更關鍵的是,奧璀按道德和良心去做了之後,沒去評估後果。如果他真的評估他一旦不能成功救人、而不幸喪命地鐵車輪之下的後果,他的兩個幼女可能會衣食無著、孤苦伶仃,按這個科學的理論,他可能就不會去做救人的事了!

當然,普法夫等學者的這類認識,從佛家的角度看,是有局限的,是囿於實證主義的窠臼之內的。因為在佛家看來,在修煉界人士看來,人的意識包括善念,來源於人的元神,大腦只是個處理的工具。人們是否天生就是善良的,不是因為大腦裡的物質成分是否把人們塑造成這個樣子,是人的元神(包括主元神、副元神等)的本質、特徵和特質,決定了人們是否良善,是否會捨己救人。

普法夫引用了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作為人們善良本性的例證,也引用了釋迦牟尼的經論,說明了善、利他主義,是人類一個普遍的優秀價值,是人類的本性,也是維持人類世界所必須的。但顯然,在解釋利他主義和善的來源,善的本質,和善念升起的原因時,科學還是無能為力的。科學,這個宇宙中小小的造化,只是對證實佛法中的善,對善在人們心中的普遍存在,提供了一個小小的註腳。

轉自556期【新紀元週刊】「商管智慧」欄目

想看到新紀元更多精彩文章嗎?請訪問新紀元周刊網站:

http://www.epochweekly.com/

(責任編輯:李明心)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