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經國案迫使政府調整強拆方式

【新唐人2017年11月13日訊】江西贛州村民明經國反抗強拆殺官一案,將於16號在贛州市中院開庭,罪名依然是故意殺人,明經國的兒子為父親喊冤。不過在案發後,當地政府停止暴力強拆,採取其他方式補償,換取村民同意拆除老屋。

今年62歲的明經國因反抗強拆,打死帶隊強拆的一名官員後,當地政府已經對拆除「空心房」運動作出調整。案發前,當地是無條件強拆,也不給予任何補償;案發後,停止暴力強拆,採取其他方式補償,持續拆除老屋。

明經國的兒子明幫偉:「因為這個事情出來之後,現在是用另外一種方式去拆這老房子,比如說:他們是把你現在居住的,你同意的話就給你粉刷,不同意的話,他們就不拆你的老房子。之前是沒有任何通知,也沒有協商過,家裏人根本不知道,然後就被拆了。」

明經國的兒子明幫偉表示,案發後,家人受到來自官方的壓力和騷擾,目前已經沒有了。律師最近會見後說,父親沒有受到侮辱虐待。前幾天律師已收到贛州中院將於本月16號開庭的通知。

明幫偉:「現在是檢察院定的是故意殺人罪,本來就不屬於故意殺人罪啊,他是被逼的,並不是說故意殺人這種行為。」

今年3月17號,贛州市南康區十八塘鄉副鄉長卓宇和村幹部多人,強拆明經國祖屋,遭到反抗。卓宇被明經國用鐮鏟擊傷,因傷勢過重,送醫後死亡。隔天,警方以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明經國,之後南康區檢察院改以故意殺人罪批捕。明經國的兩位辯護律師劉文華和郭蓮輝受到當局壓力拒絕接受外媒採訪。

新唐人記者熊斌、施宜君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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