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趙燕美國獲賠 評:陸民享一回真正人權

【新唐人2017年08月11日訊】美國聯邦法院法官裁定,2004年在尼亞加拉瀑布美加邊境地區入境美國時,與邊境檢查人員發生衝突導致受傷的大陸民眾趙燕,可獲賠46萬1000美元。對此,有大陸訪民說,羨慕趙燕能夠在民主國家得到平等的法律對待。

大陸民眾趙燕獲得美國政府的大筆賠款,使得長達13年的在美被毆案告一段落。

2004年7月21號,赴美旅遊的天津女商人趙燕,在美加邊境的尼亞加拉大瀑布觀賞夜景時,遭執勤的聯邦海關人員毆傷。

當時,美國政府邊境檢查站海關人員羅伯特·羅茲認為,趙燕可能和毒品嫌疑人有牽連,所以命令她進入檢查站,但是趙燕卻要逃跑。於是他用胡椒噴射趙燕後,再用自己的膝部撞擊趙燕,使用了過度的暴力。

2005年,依據趙燕的舉報,美國法庭以「侵犯民權」罪對羅伯特·羅茲提出起訴。同年9月8號,大陪審團做出判決:羅茲無罪。

後來趙燕在2006年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一千萬美元。經過11年的審理之後,法官判決,聯邦政府因為趙燕被錯捕、醫療費用、疼痛和其他傷害以及工資收入損失等等,賠償趙燕461000美元。

當年事件發生後,趙燕鼻青臉腫的照片成為媒體報導焦點,在中國與美國華人社區,都引起強烈輿論反彈。

《美國之音》引述大陸博客作者大雪原創的博文說:「美國司法部門並不因趙燕是中國人就不維護她的權利,或者降低標準,參照中國的人權標準來處理;而趙燕卻實實在在地因為是挨了美國警察的打,才結結實實地享受了一回真正的人權。」

美國華府人權律師葉寧:「如果沒有一個民主憲政的三權分立的體制,去限制你的行政機構這種行政行為,那它就會變成任意踐踏民權的怪獸,比起中國政府來講,美國政法這個做法還是值得誇獎,因為中國政府的警察這種的野蠻,這種施暴,我們看到了。」

中國大陸權錢交易、官官相護的案例時常見諸報端,不少普通民眾的維權之路走的極為艱難。

陝西省咸陽市渭城區渭城街道的王英強一家,因為兒子王小剛被單位的狼狗咬傷之後出現精神障礙,從2007年開始開始上訪,要求解決多年懸而未決的問題。

王英強之女:「就為這個事,我們家上訪已經上訪了整整十年,上訪的結果就是說,以陝西省咸陽公安廳為首的各級政府,跟我哥哥他們(工作)的企業,搞這個錢權交易,官官相護,對我們家進行殘酷的維穩,上訪過程當中,我母親被維穩迫害致死,我父親的雙腿被打成重殘疾,現在拄著柺杖走路都很艱難。」

王英強的女兒表示,他們家上訪並不是個案,他發現在中國上訪的人數有越來越多的傾向。

王英強之女:「我剛才看到美國趙燕這個事情,我覺得是非常的吃驚,也很震驚,因為我覺得趙燕對美國來說,只是一個外國人,人家美國對待一個外國人都能做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按照法律給她鉅額的賠償和處理。我非常羨慕趙燕,她能夠在美國這個國家得到一個平等的法律,但是我們卻不能,為什麼?」

中國網民通過中國女商人趙燕在美國被毆打獲賠一事,對比美中兩國在人權監督體制上的不同。

新公民運動網編林雲飛:「在中國,是公檢法是一體的,所以在處理同樣的人身傷害當中,你看不到公正公平,很多訴訟體系裡邊看不到,所以這也就是中國越來越多的上訪人員,逐年的在增加。」

新公民運動網編林雲飛指出,包括現在很多上訪的訪民,他們基本上都是屬於那種中國官僚體系裡邊被傷害的群體,剛開始他們也是採取刑事訴訟,就是通過法院體系去打官司,最後發現中共官場的官官相護讓他們官司打不下去,最後成為一批一批的訪民。

採訪/陳漢 編輯/黃億美 後製/陳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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