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淇三代公費旅遊遭警告處分 退賠12萬元

【新唐人2016年11月16日訊】近日,有港媒爆料稱,曾擔任中共北京市委書記的劉淇,因帶領自己一家三代等十餘人以視查的名義公款而遭警告處分,並退賠了部分公款。

香港《動向》雜誌今年11月號透露,前中共北京市委書記劉淇舉家三代在警衛、保健醫生、秘書的陪同下,以視察名義旅遊西藏,花費公款50萬元(人民幣,下同),引起網絡輿論沸騰。為此,劉淇被迫作了檢查,在黨內檢查後被警告處分,並退培12萬7千元。

1942年出生的劉淇,曾任冶金工業部部長。1998年出任北京市副市長,次年升任北京市長,是江澤民派系的重要黨羽。

2012年3月15日,江派重要干將中共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因其妻谷開來毒殺英國商人事件東窗事發而遭免職。當時,周永康等江派重臣還在垂死掙扎。

3月31日,北京市委機關的官方報《北京日報》在其「迎接十八大文萃」專欄中,登出了一篇十分耐人尋味的文章《我黨最高領導人何時稱「總書記」》,宣傳「『總書記』並非凌駕於黨的中央組織之上的最高機構」,「總書記實際是處理中央日常事務的秘書長,聯絡黨內會議的召集人」。

當時海外輿論分析認為,這是時任北京市委書記劉淇授意其掌控的媒體為江派發聲,炮打時任中共總書記胡錦濤,順勢給即將上臺的習近平一個「下馬威」。

當時,海外時政評論人士周曉輝在《劉淇為何要與胡錦濤對著幹?》一文中指出,2002年中共召開十六大時,是江澤民點名讓劉淇接替出任全國政協主席的賈慶林,擔任北京市市委書記、政治局委員,而劉淇之所以如此讓江澤民欣賞,最主要的原因,就在於他緊跟江澤民、周永康等人,大力迫害法輪功,他們是一根繩上的螞蚱。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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