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王岐山幕後推《問責》 親信率先搞試點

【新唐人2016年06月30日訊】(新唐人記者唐迪綜合報導)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通過了「問責條例」,強調對失職指責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既追究主體、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對此,港媒發文稱,王岐山是近期北京當局推出的一系列內規的幕後推手,而率先試點推行問責制的人,是王岐山的親信,時任遼寧省紀委書記的林鐸。評論稱,王岐山出面主導制定問責條例,讓身為中共中央黨建領導小組組長的劉雲山很難堪。

6月28日,習近平在北京主持召開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這次會議正式審議通過的「問責條例」,強調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的官員要「嚴肅追究責任」。而且不但要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還要追究「領導責任」。

有陸媒評論稱,此前北京當局推出的《紀律處分條例》側重的對象是「亂作爲」的官員,而這次推出的《問責條例》重點針對的是「不作爲」的官員。中共官方媒體則解讀稱,北京當局此舉釋放出「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訊號。

外界注意到,習近平上臺以來,中共先後修訂推出「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今年1月初,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王岐山隱身兩個月後再露面時,曾在講話中提到「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

今年6月初,王岐山分別在北京和遼寧省主持召開了兩次座談會,就制定問責條例徵求意見。在北京的部份中共中央部委負責人和遼寧省的各級官員分別參加了座談會。王岐山在這兩次座談會上強調,制定問責條例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認識、釋放失責必問強烈信號的過程,各級要積極推行問責制,「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

針對上述情況,香港《明報》日前發表署名評論文章表示,從「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到「問責條例」,這一連串的內規幕後推手正是王岐山,而率先為「問責條例」做試點的,是王岐山的親信,現任遼寧省紀委書記林鐸。

文章指出,林鐸在王岐山任北京市長時任北京西城區長、區委書記,是王的舊部。他後來北上東北黑龍江任省委常委兼哈爾濱市委書記。王岐山出任中紀委書記後,2014年8月將林調到遼寧任省紀委書記。林鐸則一到遼寧就在當年年底主導制定了《黨政領導幹部不作為不擔當問責辦法(試行)》,並將2015年定為該省的「問責年」。

文章分析稱,所謂主體責任,是指中共各級黨委;監督責任,則是指各級紀檢機構;而領導責任,則是指官員個人。按照這個分類來看,身為中共中央黨建領導小組組長的劉雲山是負主體責任者,而身為中紀委的王岐山是負監督責任,現在王岐山出面主導制定「問責條例」,相當於代替劉雲山搞「黨建」工作。文章還用反問句說,劉雲山將「情何以堪」?

責任編輯:凱欣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