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快餐店需標示含鹽量 3月1日生效

【新唐人2016年02月25日訊】紐約市要求快餐連鎖店標示含鹽量的法規受到餐飲界部分人士反對。週三(2月24日),法官裁定此法規有效。3月1號起,對含鹽量高的菜餚要有所警示,否則面臨200美元罰款。

紐約市的這項法規是全美首創,要求在全美有15個以上分店的快餐連鎖店,用黑色三角框出鹽瓶子的標記,提醒食客,這份菜餚鈉含量超過2千3百毫克,也就是營養專家建議的每日攝取上限。紐約有3千家這樣的連鎖店。

被點名的包括墨西哥風味餐廳Chipotle的雙層雞肉卷(Chipotle’s loaded chicken burrito),Applebee的烤蝦(grilled shrimp)和菠菜沙拉(spinach salad)。

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艾琳•拉科尓(Eileen Rakower)做出裁決時表示,信息透明至關重要。

紐約市從去年12月已經開始實行這項規定,幫助人們降低血壓,減少心臟病和中風等危險。而這項規定並沒有禁止餐廳過量用鹽。

但是名下有50萬成員的全美餐飲協會,隨後把紐約市衛生局告上法庭,認為這項規定給業者帶來不必要的負擔。

週三法官否決了他們的動議,餐飲協會的律師表示可能上訴。紐約市衛生局長巴塞特(Dr. Mary Travis Bassett)則對裁決表示滿意。

3月1號起,每個違規面臨200美元的罰款,檢查人員每次登門的罰款上線是600美元。除連鎖餐廳外,這項法規也適用於影院和體育館的食品攤位。

新唐人記者蘭青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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