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案人馬為何都在湖北受審?習近平再顯政治策略

【新唐人2015年10月19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綜合報導)近日,趕在中共五中全會召開前,北京當局集中審判了蔣潔敏李春城等周永康的多名黨羽。外界注意到,周系「老虎」在異地受審後,都是在湖北省宣判,這種現象引起輿論的關注與解讀。

近期,北京當局對周永康的一眾黨羽集中進行了審判:四川文聯原主席郭永祥或其子受賄4,346萬(1元人民幣約合0.157美元),郭被判20年;中石油原副總王永春受賄4,856萬,判20年。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受賄1,400多萬,判16年;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受賄3,979萬,判13年;海南原副省長冀文林案的一審已於10月13日公開庭審,正等待宣判。

輿論界注意到,郭永祥、王永春、蔣潔敏、李春城等人均在湖北受審。此前,四川黑老大劉漢、劉維兄弟二人的涉黑案也在湖北審理,並被判處了死刑。而劉漢被指與周永康之子周濱聯繫密切,曾借周父之手官報私仇,判死商業對手袁寶璟兄弟。

北京當局把這一系列的周虎黨羽的案件都安排在湖北來審判,究竟有何特殊的考慮呢?

有陸媒稱,近年來九成以上的高官腐敗犯罪案件都在異地審判,而周系四大「老虎」均在湖北被審判事出有因。

日前,財經網在相關報導中引述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院長趙秉志稱,地方權力錯綜複雜,司法體制糾纏於各種干擾束縛之中,難以正常辦案。為了防範可能出現的干擾羈絆,近些年對省部級腐敗官員的偵查、審判,通常都由最高檢察院指定管轄,離開與腐敗分子有利益牽連的任職地區,異地起訴審理、宣判。

陸媒《長江日報》則分析說,中共涉貪高官的案件的審判地要如何選擇,有幾個考慮的因素:一是一般會指定一些辦案比較規範、執法環境比較好的地方;二是,被指定管轄的省份地市,當地檢法兩家通常被業內認為辦案能力較強,經驗較為豐富;三是要考慮就近選擇異地審理一便節約審判成本。

分析指,郭永祥、王永春、蔣潔敏、李春城等人在周永康的羽翼下,互為政商奧援。此次一併交由湖北司法系統審理,這樣集中安排也是考慮到幾人之間諸多違法犯罪活動錯綜交織,甚至是共犯或當事雙方,在審判期間勢必牽涉證據卷宗移送、證人出庭作證等方面,受審地點就近,既是為了安全,也是為了便捷。如若這些案件的當事人要上訴,則都將由湖北省高院統一進行二審,對高院全面掌握案情也較有利。

那麼湖北省領導班子是不是就是那麼各方面都很「過硬」值得當局信任呢?

據香港《動向》雜誌2013年10月號報導,中國中央第二巡視組組長杜德印,曾在湖北省委常委擴大會議上嚴厲批評湖北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書記、省人大主任李鴻忠:「要實的不要虛的,……不要再搞兩面派作風」。

又表示:「湖北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協、省政法系統腐敗問題很嚴重、很複雜、很深,買官賣官、『帶病』提拔晉陞情況嚴重」。杜德印特別警告李鴻忠:「不要自作聰明有幾下子,還是端正態度走正道才能安心」。

報導稱,李鴻忠是「帶病」提拔、晉陞省級幹部,2010年、2011年、2012年連續3年考核不合格,但仍然坐著湖北省一把手座位上。

針對這個爆料,海外大紀元發文分析稱,杜德印、李鴻忠早前原本同屬江派人馬。杜是前任北京市委書記劉琪的大秘,而劉淇又是江澤民的心腹;李鴻忠早年曾受江澤民「親密女友」之一的黃麗滿提拔,並成為黃的心腹。而杜德印對李鴻忠進行警告,應該是其向習近平陣營轉向表忠的一個表態。用江派原先的人馬對付江派,是習近平常用的一種政治策略。比如安排搶先轉向的原周永康親信傅政華去調查周永康也是出於同樣的策略。

2015年7月20日晚間,中共黨媒剛通報了令計劃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雙開)並移送司法處理後,現任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當晚立即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於對令計劃一案的審查情況和處理決定的通報。

李鴻忠在那個會議上高調宣稱令計劃完全是「咎由自取」,並特別著重強調:「決不允許搞非組織活動,決不允許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利益輸送,決不允許自行其是、陽奉陰違。」,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習近平保持一致云云。被認為是李鴻忠緊跟北京當局的新動向搶先表忠心,與周永康、令計劃等徹底劃清界限的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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