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東海律師:尋找王宇記

【新唐人2015年08月06日訊】2015年8月5日,湖南文東海律師會同北京的李昱函律師及陪同前來的幾位熱心公民,受王宇母親委託,去天津尋找失蹤近滿月的王宇律師

上午先到了河西區分局,被告知需要到該局二號院(緊挨看守所)預審支隊了解有關情況,待我們緊趕慢趕到二號院時,已經近十二點了,預審支隊門衛告知我們下午兩點半來。中午每人草草吃了一碗面,因天氣較熱,我們中午來到一個醫院走廊避暑,大家靠在椅子上簡單打了個盹,感覺精神好了很多。

下午準時來到河西區公安局二號院預審支隊,傳達室除門衛外,還有一個年輕的女士,因她未穿制服,不知是否是警察,但她好像在負責接待,我們向她說明要求會見王宇的來意,她錯愕了一下,似乎沒明白過來,我們說就是會見鋒銳所被抓的律師,她馬上明白過來,她要我們先登記,並要我們在門口等待,她去請示她們領導,過了大約二十分鐘,下來一王姓和馮姓警察,他們把我和李昱函領到一樓的辦公室,查看了我們的證件,認真記載了有關委託信息,生怕遺漏什麼。

接下來,他們一本正經地告訴我們,他們兩個都不是本案的偵查人員,他們是受委託接待我們,我問他受誰委託,王警官說是領導,我問是不是趙旭隊長,他說是的,我問他趙隊長為何不能自己過來,他說趙隊長不在單位,所以才派他們過來。

接下來,他問我們有什麼事情,他會記下來,他能夠回答的,就當場回答,不能夠回答就會把情況反映給他們隊長,我當場提了四點要求:一,我們想知道王宇現在在哪?二、對王宇採取了什麼強制措施;三、她涉嫌什麼罪名;四、我們要求會見,如果不能安排會見,請說明理由並書面答覆我們。李昱函律師補充了一點:採取強制措施有沒有通知家屬,還是通知了但沒通知到?

王姓警察很認真地把我們的要求記下了,當我提出第一個問題時,他裝作很無辜的樣子,說難道你們還不知道她在哪啊?我說我自然不知道,沒有人告訴過王宇家屬,即使有消息說在你們這,你們也沒有通過正式途徑證實過。

接下來,王姓警察告訴我們,王宇是被天津市河西分局採取了指定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關押地點不便透露,罪名是尋釁滋事,但同時涉嫌其它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所以肯定不能夠讓我們會見,如果提交書面會見申請,他們會在48小時內答覆,另外關於通知家屬問題,如果我們認為需要,他們可以提供,我們要求他們馬上提供,他說不行,他要向承辦的隊長報告後才能提供。

我們問到王宇的人身安全及一些基本權利是否得到保障,有沒有受到刑訊逼供,他說不可能,他們在訊問王宇時都是隔著玻璃談話,不可能有人身接觸,有監控的,你不信可到隔壁看守所去了解,我暗自思紂,他這分明是告訴我人就在看守所,但我沒有繼續再問,問下去他會把不經意講出來的話吞回去的,因為他們是不敢承認人就關在看守所的,我們此行畢竟對王宇的去向有了大致了解,心裡也有了一絲的安慰,我和李昱函律師均提交了要求會見的所函,希望他們正式答覆我們不予會見的理由。

臨走前,我正告他們:兩位警官,你們都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對你們的履職行為我無可厚非,但你們也應該非常清楚,這個案子很明顯是一個構陷入罪的案子,我不想跟你們講法律,但這個世上除了法律還有良知和底線,我希望你們能夠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即使無法堅守法律,也要堅守自己的良知,確保我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和其它的一些基本權利不被侵犯,他們點頭稱是,說我們會保證她的人身安全和訴訟權利的,就像你說的,我們會按自己的良知辦事的。

交涉完後,已經近四點了,我們從公安局出來,雖然確定了王宇的下落,但我們的心情仍然感到沉重。王宇,你在哪裡?你還好么?大家都在關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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