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華:政教合一之下談何法治?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出台了一個以法治為主題的《決定》。細讀之,《決定》的精神用一句話可以概括:總體強化一黨專政,局部吸收法治制度。究其實質,《決定》不是一個厲行法治的文件,而是一個反法治的宣言,中共是在進一步強化其政教合一的政治體制。

堅持黨的領導,是《決定》出現次數最多的一個詞彙。據統計,總計出現了十三次之多。
《決定》把堅持黨的領導作為法治的第一原則,在涉及立法、行政、司法的各個具體環節都強調黨的領導。甚至,《決定》提出了堅持黨的領導是所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這等於中共在向人民宣告:中共拒絕法治。

法治是什麼?希臘先哲亞里士多德曾經有一個經典的定義:法治就是法律得到了普遍的遵守和執行,而人們所遵守的法律又是良好的法律。通俗說,法治就是法律的統治,是法律至上,是良法之治。而中共一方面要凌駕于憲法和法律之上,一方面又要宣稱實行什麼法治。這是實施的哪門子法治。法律至上,還是黨的領導至上,是法治的根本問題,無法迴避。於是,中共玩起了其一貫擅長的自稱為辯證法實質是變戲法的文字遊戲,提出要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相互統一。難怪說,世界上有一種特殊的邏輯:中共邏輯。的確如此。至上只有一個,中共非要炮製出兩個至上或者三個至上;本來是對立的事務,中共偏偏說成是統一。

實際上,中共法治的背後有一個理論預設,那就是:中共就是救世主,是永遠偉大、永遠光榮、永遠正確。也就是,中共自我確認了一個近乎上帝的角色,站在上帝的立場上向中國人民宣教,發號施令。用中共自己的話語說就是,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中共領導人民從一個勝利走向另一個勝利。如果這些論斷能夠成立的話,中共的法治邏輯還算能夠服人。問題是,中共真是上帝嗎?中共的教義是一個教人向善、引領人心靈凈化的教義嗎?中共在實踐中是在拯救人民嗎?

然而,無論從理論教義還是具體實踐,都絲毫看不出中共任何上帝的特徵。恰恰相反,客觀理性地分析,中共所呈現出來的反而是一個魔鬼的形象。上帝、神佛教導人慈愛、善良、寬厚、無私。魔鬼激發人性中的貪婪、妒忌、仇恨、自私。從教義看,中國的階級鬥爭理論恰恰是在釋放人性中的怨恨、仇恨,中共的共產思想是在慫恿人性中的懶惰和妒忌,中共唯物主義是在放大人性中的無限的物質貪慾,中共的無神論是在破壞人性中的敬畏良知。中共的教義實質就是魔鬼的教義。從具體實踐看,中共竊取政權統治中國60多年裡,前三十年,運動不斷,鬥爭不止,生靈塗炭,文化摧殘。今天的很多中國人在旁觀和調侃北朝鮮人民的悲慘境地。殊不知,中共統治中國的前三十年的情況就是今天的北朝鮮的翻版,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後三十年,中共部分吸收了西方文明世界的市場經濟體制(也可以說是中國古代的回歸。中國古代千年在經濟領域一直是一個市場經濟的國家,只是中共統治之後才變成了一個無市場的命令經濟),給中國人民在經濟領域鬆綁,激發了人民創造財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才帶來了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升。然而,也正是由於中共極權統治的總體政治框架不變,中共的理論教義仍然一如既往地向人民強制灌輸,中國在伴隨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嚴重的貪污腐敗、貧富不均、道德敗壞、文化沉淪、人權迫害、環境危機。人類近代史已經證明一點:共產黨在哪裡執政,共產黨執政的觸角衍生到哪裡,哪裡就會人性被摧殘,社會被分裂,民不聊生。

中共自認為是一個政黨,同時又強調自己是一種信仰。而且中共通過強制灌輸和威脅利誘的方式讓民眾接受。從宣稱無神論的教義看,中共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宗教。但從中共的外在組織形式看,中共的確是一個宗教化的組織。從其教義和所作所為看,中共是一個十足的邪教。《九評共產黨》對此已經做出非常精闢深刻的揭示,在此不贅。

政教合一的邪教治國,談何法治。見過無恥者,未有如此之無恥。當然,這倒符合中共的邪教本質。中共向來無恥無底線,騙人騙到底。儘管如此,法治恐怕是中共欺騙中國人民的最後一個花樣,最後一根稻草了。看透中共的邪教本質和中共政教合一的政權特徵,自然會明白:妄圖通過邪教中共的自我改良走上法治的道路,無疑是痴人說夢。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中共的邪教本質決定了,中共的政教合一根本無法與法治兼容,中共也不可能實施真正的法治,中共會一直變著戲法騙下去,一直騙到中國人民覺醒後丟棄它為止。

中共是中國的大災星,是大中華地區的癌細胞,是一切禍亂之源。沒有共產黨,才有新中國。沒有共產黨,人民才能有尊嚴地生活,中華民族才會有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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