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巍案改判誤殺 減至七年監禁

【新唐人2014年07月01日訊】12年過去了,中國留學生趙巍2002年在溫哥華遇害的案子,終於等到了最終的結果。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星期一改變了原判對趙巍當時的男友李佳明終身監禁的判決,而是將謀殺罪名改為誤殺罪,判處7年監禁。趙巍的父母對此判決表示失望。

趙巍案發生在2002年10月,當時趙巍男友李昂,現已改名李佳明,報警,稱女友失蹤。10天後,趙巍的屍體在卑詩省內陸發現,之後李佳明離開溫哥華,返回中國。

此後,加拿大多次提出引渡李佳明回加拿大,但是由於兩國間沒有引渡條約,因此一直沒有達成。2012年9月,北京中級法院曾裁決,李佳明謀殺罪成立,判處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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