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幹部輪姦和強姦未成年少女可獲輕判?

【新唐人2013年12月25日訊】最近,網路上為李天一輪姦一案給判處有期徒刑鳴不平,廣西全州派出所所長呂宏犯夥同三人,帶頭強姦13歲幼女,獲刑8年;雲南昭通官員郭玉馳,強姦4歲幼女,獲刑八年。李天一強姦成年人,獲刑10年。刑法明文規定,強姦幼女十年起刑,那麼,是誰在玩弄法律?

說白了,夢鴿的兒子真的不冤!皆因淫官們是法院判輕,法院將法律隨意如兒戲。因為沒有監督,現在的官場是「貪財與貪色齊飛,銅臭共肉香一色」,大凡「高陞」卓著的,均十之八九都有自己的桃色履歷表,而且在情婦數量上互相攀比屢創紀錄,可謂「情場上百官奇出」。情婦玩多了,沒興緻了,得玩一下要開苞的!

那麼誰來保護受未成年受害人的權益?成年人官員姦汙四歲幼女卻只判了區區八年。這是神馬奇葩判決?如果法律在法官手裡成了可以隨意搓揉的麵糰,喪失了最基本的公平正義,何以讓人們對法律和司法制度產生信仰和敬畏?當社會成為無法無天的叢林社會,人們不再尊崇法律,這個社會還能算是文明社會?

李天一有前科且拒不認罪的輪姦犯終於受到了嚴懲,看似是維護了法律的尊嚴。但一般來講,作為人民公僕的官員,應該行事低調,不但要管好自己,還得管好自己的性具,而不是以色為榮!領導者們這種刻意殘害少女的榮譽感,其實已經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難度說搞女人就是他們的神聖偉業?

眾所周知,賓館客房內的主要設施是床和衛生間,其基本功能就是給人提供一個休息的場所。而官員們竟然可以用「開房談事情」、開房「關心未成年少女」、來姦淫女下屬和在校的未成年少女,以種種的借口來糊弄廣大的老百姓,這簡直是在侮辱老百姓的智商。當然,在缺乏統一量刑標準前提下,郭玉馳強姦4歲幼女才獲刑八年的判決。這樣的自由裁量導致的後果是公眾對於法律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以至政權本質發生質疑。

本來,110是國家的護法熱線,也是黨官侵害老百姓維護權益進行投訴的主要途徑,為什麼總有一些人敢藐視呢?一方面確實存在一些特殊階層和特權人士,出現了「我爸是李剛」、「誰敢打110」的雷人之語。另一方面少數執法部門畏懼權貴巴結名流,讓色淫腐敗是權力失去制約,權力蛻變成為官員隨意姦淫老百姓的工具,形成了既得利益就必然有保護傘的中國官場特色!

要成就百年不倒的基業並不難,只要不黑心不貪心不淫亂就可辦到,可如今誰又願意這麼做呢?黨官敗壞黨的形象,貪官吞噬國庫資產,庸官瀆職之害,淫官殘害良家少女,這些難道就發生得少嗎?而且,看他們對待公眾的態度,現在的這個國度,一切都已經不可救了,只有人民自己才能救自己了。

在當下中國的法治環境中,這是執政水平和執政理念的一個具體體現和檢驗。權力制約最管用的辦法是讓人民進行監督。所以,我們就得下氣力落實一個字:查!查查哪些官員是嘴裏說「公僕」,其實當淫爺的官員,查查有哪些領導無視「殺一儆百」,依舊在給偉大的黨抹黑、為黨國添亂、或者做官界敗類的官員。

其實,世界上本沒有神奇,只是沒有言論的自由,新聞也不獨立,人們聽的、看的少之又少,所以就覺得神奇。說白了,這種專制獨裁的制度不改變,官員對老百姓的危害更大,要知道,一個政黨的前途命運,最終取決於人心的向背。

文/天理 2013-12-24于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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