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律師要求公開610成立法律依據

【新唐人2013年10月30日訊】(新唐人記者田凈綜合報導)近期大陸維權律師唐吉田因為代理法輪功案件,被黑龍江雞西市610辦公室非法綁架,引起國際社會關注和聲援。日前,唐吉田委託律師向雞西市雞西政府提出,公開設立《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610辦公室)的法律依據及批准、備案文件的申請。

10月29日,唐吉田委託委山東律師劉衛國、河南律師常伯陽作為他的代理人,在《劉衛國法治信息網》上,公開了這份申請書。

申請書中指出,「(中共)國家行政機關或機構是一種法定的組織形態,因此其設立必須有法律依據,經法定程序,得到法律的認可,才能獲得和行使合法的權力。」,「610辦公室的設立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經過了法律規定的批准、備案程序,是其是否合法存在並有合法執法權的前提條件,此問題涉及公民的切身利益,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9條的規定,政府應主動公開。」

據了解,「610辦公室」是中共原黨魁江澤民1999年6月7日在政治局會議上部署建立一個「專門處理法輪功問題的領導小組」而在6月10日正式成立的,稱為「610辦公室」。是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

10月30日,唐吉田在接受《新唐人》採訪時表示,610長期以來,一個是針對法輪功學員信息的收集、整理,對相關人員進行跟蹤、強制轉化,它是處理這方面問題的總舵手或者說總導演。警察、檢察院、法院等等,包括監獄勞教所等很多機構,實際上都要聽命於610。

2011年9月16日,美國知名智庫詹姆斯頓基金會在其《中國簡報》中發表了一篇題為「610辦公室:監禁中國精神」的報告文章,指出1999年中共黨魁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610辦公室」,是未通過立法程序、凌駕于憲法和法律之上的、超越公檢法運行的一個非法恐怖特務組織;12年來,「610辦公室」已從專門迫害法輪功擴大到迫害中國的各種宗教和氣功團體;其目標是禁錮、改造中國國民的思想。

唐吉田稱:「這十幾年,這樣一個機構,它們凌駕于警察、檢察院、法院等公開的機構上,製造了大量的人權災難,它又花了納稅人大量的錢財,卻不受任何法律制約,這樣的局面如果繼續存在的話,不僅對法輪功學員這個群體的人權是一個嚴重的損害,其實一定程度上危及到其他人群的人權,因為這些惡劣的做法,完全有可能擴展到其他人群。」

據《明慧網》統計,因為610的大力實行迫害法輪功政策,截至到2013年10月30日,已經有373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還有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

唐吉田指出,像610辦公室這樣一個機構的存在,應該讓世人來評判,它究竟應不應該設立?納稅人應不應該供養他們?這些問題,都需要進行法律上的一個解讀和明確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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