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中國灰色收入向中高階層蔓延

【新唐人2013年9月24日訊】(新唐人記者宋風綜合報導)財新網雜誌《新世紀週刊》刊登題為“收入的真相”的專稿稱,2011年中國灰色收入達到6.2萬億元人民幣,約占GDP的12%。專稿援引一項全國城鎮居民家庭情況調查稱,中國灰色收入主要集中在部分高收入居民,並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階層蔓延的趨勢,說明腐敗對社會的影響面在擴大。

調查還說,頂層家庭的收入是底層家庭的20倍;社會保障向高收入者而非低收入者傾斜。研究結果顯示,估計2011年城鎮10%最高收入家庭的實際人均收入約為18.8萬元,是統計收入的3.2倍。

調查資料三大看點

1.灰色收入為6.2萬億元,約占GDP的12%,集中在部分高收入居民,並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階層蔓延的趨勢,說明腐敗對社會的影響面在擴大。

2.城鎮居民收入基尼係數為0.501,城鎮10%最高收入家庭的收入是城鎮10%最低收入家庭的20.9倍,遠高於官方統計的8.6倍。

3.相對收入差距有所縮小,但絕對收入差距和灰色收入總量仍繼續擴大。

不過一些學者的研究發現,灰色收入要比《新世紀》公佈的遠遠要大。

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曾指出,他們在2008年做的一個調查發現有5萬多億可以認為是灰色收入,但此後迅速增加:2009年大概超過了10萬億,2010年達到12萬億以上,2011年得到的這個推算結果稍微有所回落,但是也在10萬億以上。

灰色收入,腐敗的蔓延?

《新世紀》文章在分析調查結果後說,灰色收入進一步膨脹,以及從最高收入家庭向中高收入家庭擴散的趨勢並不是一個積極現象。

文章指出,這可能也意味著腐敗之風向全社會擴散,意味著維持社會正常分配秩序的法律制度有進一步瓦解的危險。但這絕不意味著所有居民共同從腐敗中受益,受益者仍然是少部分有尋租機會的人群,他們在中高收入階層中也只是一部分人。

灰色收入在國民收入總量中繼續增加,並通過隱秘的途徑流向少數人的腰包,其主要部分既不是勞動報酬,也不是通過正當途徑取得的其他生產要素(資本、人力資本、土地等)報酬,而往往是以權謀私、錢權交易以及其他類型尋租的結果。這意味著收入分配格局混亂,腐敗情況非常嚴重,必須認真應對。

王小魯也認為,灰色收入它可能包含幾種不同的情況,一種可能是也許有合法收入,但是他沒有納稅;也有的是非法收入;有的需要法院來立案來處理。

制度問題?

《新世紀》文章在分析過去幾年灰色收入膨脹的原因時稱,這一增長趨勢與2009年-2010年政府實行的過於寬鬆的貨幣和信貸政策,以及大規模政府投資有關。

文章說,在公權力缺乏制度約束的情況下,政府大規模介入資源配置,是導致公共資金流失、腐敗氾濫的重要條件。

文章認為,收入差距過大和分配不公主要是體制原因造成的。其中,公共資金管理不善、資源性和壟斷性收益分配不當、要素市場缺乏規範、行政壟斷扭曲分配、公權力缺乏有效監督、公共服務部門腐敗高發等六方面的問題最為突出。

就在《新世紀》刊登有關中國灰色收入報告的同時,《南方都市報》報導稱,廣州市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經理張新華涉嫌嚴重經濟違紀被立案查處。該報引述廣州市紀委通報稱,張新華通過賤賣國有土地、物業收取私人老闆巨額賄賂,涉案金額約3.4億元。

報導還說,該案為廣州近十年來查處單個幹部涉案金額最大案件。

《新世紀》文章最後說,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形成公眾對權力的監督機制,才有可能從根本上消除腐敗產生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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