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一個麵糰 一碗胡辣湯……

【新唐人2013年9月15日訊】他們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完善」的路數就兩招:任意揉搓並肆意添加。「法律體系」是方是圓,是鹹是淡,全看其需要、興起或口味。想怎麼捏,想加點麻油或撒些胡椒,這全由他們說了算。定睛一看,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個麵糰,是碗胡辣湯……

封建社會的法律出自皇權,為鞏固、強化皇權而制定,歷代朝廷所頒行的法典,多把打擊侵犯皇權的思想言論或活動當作「十惡」,將其列於法典的首席地位,以司法的強制力打擊民間對皇權的任何侵犯。黨權替代了皇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始為黨權的無限擴張而「完善」。

兇徒在街上搶了間商舖,而後給商舖換了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牌匾,即廣而告之:凡是在本店內外行走者,必須始終堅持本店領導。當然誰都知道這是強盜邏輯。流氓進化不成紳士,見街上群情激憤,不思自我反省,反而又要耍狠,要把「店規」再揉搓一下,欲將其再行「完善」。

憲法說人民有遊行示威的自由,24年前黨權嚇出了一身冷汗,隧增補遊行需審批的法律;憲法說人民有言論自由,七嘴八舌者眾,得趕緊增補懲治「煽動」的法律;「維穩」力不從心,得快速讓被失蹤「於法有據」;「網絡謠言」撂倒了一些貪官,得立馬對「造謠」或「誹謗」予以量化……

「法律是為了保護無辜而制定的」。黨國的法律,卻常常是為保護種種特權而制定的。胡適在《新月》雜誌上曾痛呼:「我們最感覺痛苦的是種種政府機關或假借政府與黨部的機關侵害人民的身體自由及財產。」這話同樣也適用於今。沒有「人人皆受制於法律」的平權意識,法治從何談起?

說什麼「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諸如此類的任意揉搓並肆意添加里,憲法不是國家的根本法,而根本就是一個麵糰,一碗胡辣湯……子法凌駕於母法之上,新生兒的輩份竟會比其老母親還要來得大。假使「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會哭,該也早就哭成一個淚人兒了吧?

在整個「法律體系」圍繞著極權統治而奔忙,並不時對法律任意揉搓並肆意添加的「法治國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較之封建社會的法脈準繩,大同小異,在法制建設方面總體又進步了多少呢?再這樣勒緊了人民的咽喉,今之中國的「法治」狀況,與秦政時期恐將屯毛不辨。

「因為需要才有法律,但需要自己卻不服從法律」(緒儒斯)。在國民並無立法權和釋法權的黨國,有些遊戲規則是否具有普適性和正確性,往往也經不起追問。黨的宣傳機器一直就是架轟轟作響的造謠機器,從不違法,怎麼國人上網言說,動輒就「造謠」,就「誹謗」,就「違法」了呢?

「法律體系」病重至此,鮑彤先生也迷茫:「謠與非謠,誰說得清楚?前天載入黨章的『接班人』,昨天定為『反黨叛國』的主帥,今天不知道怎麼說,明天又該怎麼辦?哪個是『謠言』,哪個不是?哪個是『惡意攻擊』,哪個不是?哪個造成了『危害』,哪個沒有?黨有病,天曉得……」

如果說一條微博被轉發500次博主就有可能構成犯罪,那麼便存在一系列疑問:假使某條微博果真對社會或當事人造成危害,憑什麼被轉發了499次就能不予追究?殺人的事沒人管,搶人的事沒人管,「人民警察」成天盯著哪些網文被瀏覽了多少次,被轉發了多少次,這算不算不務正業?……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捧出了一個麵糰外加一碗胡辣湯,讓食客們如此難以下嚥。公權對民眾的祖傳家園進行血腥掠奪「不犯法」,搞子代父「過」虐殺作家的孩子「不犯法」,將品學兼優的學子強行污為「小偷」「不犯法」,怎麼國民評說政客或是上網問個事,就「犯法」了呢?

果如中世紀基督教神學家奧古斯丁所言:「需要面前無法律。」因有某種政治需要,法律成了一個麵糰或是一碗胡辣湯,掌控了立法權與釋法權的老爺能完全不顧民意,可以對其任意揉搓並肆意添加。這又應了貝蒂所說的那句話:「制定法律的人首先觸犯法律,這樣的法律還有什麼意義?」

埃·哈伯德說過:「不體現民意的法律是絕對行不通的。」黨國不以為然,在黨大於法、權大於法的黨國,廟堂之上要對底層民眾施以鎮壓,已能駕輕就熟借助法律武器,適時任意揉搓並肆意添加出種種的「於法有據」,這比「打土豪」時期算是「文明」多了。「窩裡橫」有什麼行不通的?

黨國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向來是所向披靡、無往不勝的。只是黨國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變作一個麵糰或是一碗胡辣湯後,在一座活火山或一個火藥桶面前,日日緊繃的神經不知何時能得到鬆弛。被逼上梁山以種種極端手段宣示決裂的草民,在「出台」著種種的天然正義法則。

抓了丁家喜,抓了趙常青,抓了許志永,抓了郭飛雄,抓了李化平,抓了董如彬,抓了王功權……洶洶撲向良善的「執法」者們,拿著雞毛當令箭,給一個麵糰撐的,讓一碗胡辣湯灌的,如此這般癲狂之後,該也疲於奔命,該也覺得抓得手軟了吧?黨國的大牆之內,該也已是人滿為患了吧?

許志永、王功權等與你一樣,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他們沒有偷人、搶人,更沒有殺人,他們只不過是有不同的社會理想和信念,他們會淪為階下囚,說白了無非是讓一個麵糰一碗胡辣湯給鬧的。法律該是高於人性和道德的規範,倘若當權者連人性和道德都不講了,還有臉奢談什麼法律?

寫於2013年9月15日(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和殺人犯同穿一條連襠褲的「偉光正」放任兇徒逍遙法外第2618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是不可示人的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絡的表達權被黨國全面非法剝奪!廖祖笙夫婦的出境自由被「執法」機關非法剝奪,故鄉居所被反動當局連續非法斷網919天!在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中,幕後迫害的操縱者能非法控制全國的媒體和互聯網,能控制公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電信,能控制銀行,能不時操弄「不作惡」的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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