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星案 賴素如3人交保

【新唐人2013年03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9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雙子星案,認定台北巿議員賴素如涉犯收賄重罪、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台北地院今凌晨裁定,賴女等3人交保

另外,太極雙星團隊幕後操盤者程宏道及曾任捷運局官員的太極雙星團隊人員賈二慶,分別被法院裁定以新台幣30萬元、1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住居、出海、出境,彼此不可聯繫。

檢調長期蒐證後發現,程宏道及賈二慶,疑似透過賴素如好友彭建銘找上賴素如,要求在議會質詢、提案及表決時「幫忙」,允諾事成會給1000萬元為對價。

辦案人員掌握,彭男充當白手套,在民國100年間,涉嫌將前金100萬元送到賴素如的律師事務所,當場交錢給賴素如,後來太極雙星因錢未到位失格,於是沒付後謝金;但賴素如在偵訊時否認犯罪,並說100萬元是政治獻金。

檢方認定賴素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職務上期約及收賄罪嫌重大,賈二慶、程宏道涉嫌行賄,3人均涉犯貪污重罪,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將3人收押禁見。

台北地院28日召開聲押庭,賴素如痛哭反駁,說當初僅協助向市府提供意見,她的部份只牽涉彭建銘、賈二慶,檢調為何針對她?自比像落水狗,已請辭黨職,最後說「我如果被羈押,我不想活了」。

歷經逾4小時庭訊,合議庭評議近4小時後,考量賈二慶、程宏道坦承犯行,賴素如雖辯稱收受的100萬元非賄款,說法和共同被告不一致,但檢察官主張的待證事實只有賴素如將這筆錢存入證人帳戶,共同被告已在偵查中供述,3人沒有串證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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