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協委員:中共有法不依 文革重演

【新唐人2011年5月20日訊】中國藝術家艾未未,維權人士艾未未4月3日遭到北京警方拘押后,至今下落不明,引起國際廣泛高度關注。香港金融企業家劉夢熊近日連續發表評論文章,批評北京官方有法不依,文革重演。

劉夢熊在5月13日香港《東方日報》題為《有法不依文革重演》的評論中稱:「內地藝術家艾未未有罪或無罪,現在未審未判,外界難以置評。但就法律程序而言,內地司法機關一錯再錯,令國家『依法治國』形象嚴重受損,那怕外交部發言人渾身長嘴也辯解不來!

《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扣留後,『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但是,艾未未被北京市公安關押至今,其家屬根本沒有收到任何通知,不知道艾未未犯了甚麼事,關押在何方,身體怎麼樣。

司法機關如此處置,實在有法不依!此外,艾未未還未審,尚未判,未有最終定罪,公安機關就『放料』給本港若干報章,連篇累牘對艾未未開展『革命大批判』,而艾人在獄中,沒有可能進行辯護。如此做法,完全是文革當年毛澤東、四人幫『運動群眾』將劉少奇打成『叛徒、內奸、工賊』手法重演。有法不依何以服天下?」

劉夢熊在5月14日香港《東方日報》題為《荒謬的思維方式》評論中稱:「有一個現象非常奇特:既然內地公安機關捨得向『遠在天邊』的香港某些報章『放料』,對艾未未展開鋪天蓋地的『革命大批判』,為何又不肯依照《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在法定時間內向『近在眼前』的艾未未家屬通知『扣留的原因和羈押處所』呢?這個手續很難嗎?艾案引起多個國家關注,內地司法機關擺出一副『老子就是有法不依,你們能把我怎麼樣!』的臉孔,到底是跟西方國家過不去呢?還是跟自己『依法治國』方針過不去?」

本來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等都是人類文明發展的成果,但在『左』派看來,因為源於西方,『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香港《明報》署名劉銳紹的評論稱:「這次事件已由官方所說的『經濟犯罪』的法律事件,演變為政治事件,更上升到中外鬥爭的國際層面,令中國自己愈來愈被動。」

「在艾未未事件發生至今的一個多月里,當局除了發放『艾未未經濟犯罪』、 『重婚』、 『藝術侵權』、 『發放淫褻作品』之類的消息外,還放出一些奇怪的論調。其意是:都怪艾未未及其家人太過高調,如果低調處理,就不會鬧得那麼僵了。

有關方面本來只是想嚇嚇他,但他的家人卻把事情捅出來,讓政府難下台,才會弄得如此騎虎難下。」「但即使如此,這種論調也令人吃驚。這豈不是說明,當局可以利用法律或行政權力,來達到政治阻嚇的目的嗎?這又有何法理可言?這種論調傳出來,其意圖是要讓外界感到,不是官方鬧事,而是『對方把事情鬧大』。

事件後來還鬧到國際層面,更是『當事人及其支持者造成的』, 『責任不在官方』。這種態度比有法不依更荒謬和危險。」「被打的人還被塞住口腔,不許說話,這個世界還有道理嗎?在在顯示,當局自製事端,還砌詞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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