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國到處都是“燦爛陽光”乞討小孩哪來的

【新唐人2011年2月5日訊】記得胡錦濤到訪美國時,郎朗在白宮前彈起的《我的祖國》,“這是偉大的祖國、是你我生長的地方、在這片美麗的土地上、到處都是燦爛陽光”。可能,美國佬真的以為“中國強大無比到處都是燦爛陽光”了。

今天(大年初二),由于趕寫一採訪稿,要回辦公室取U盤,路過某地,看到每隔三幾米就有一個行乞討錢的小孩子。本人留意了一下這些小孩子,很多人都顯得焦慮和疲憊。雖說這類事情已經不是新鮮事,我不知道他們的父母是怎樣想的?如果假定人性是罪惡的,那麼,這些“走遍大江南北、身經百戰”的小孩子長大後,將會怎樣對待他們的父母?也許,以後的“惡性”循環的宿命也在等待著他們!

有人會說,那不是咱們自己的孩子,那是人販子拐來的。那麼,本人就有話說了,在我們這個“到處都是燦爛陽光美麗的土地上”,本人相信政府是“不會容許在和諧穩定的社會上出現這個畫面”的,那麼這些行乞討錢小孩子是從哪裡來的?這些只能問管治這個地方的政府公僕了!

更加要命的是,本人看到一個不到四歲的小孩子,雙腳已經給人為地造成殘廢,當他看到我拍攝時,還用小手作一個“V”字!可悲呀!為人之父,如此摧殘親生兒女的身心,毫無人性,就不怕報應?因為人是會模仿的!根據1991年施行、2006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第四十一條就規定“禁止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或者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等活動”,第七十一條也規定了上述不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是誰容忍他們在我們這個“到處都是燦爛陽光美麗的土地上”行乞討錢“讓政府丟臉”?其行為這豈不是在“攻擊政府”、攻擊“偉大、光榮、正確”的共產黨?可是,本人同時也看到有許多的警察、保安在週圍,他們卻視而不見!若是那些小孩子真的是人販子拐回來的,那根本上就不是他們自己的骨肉,當然就不會心痛!依本人看來,有這個可能!

那麼,既然光天化日下,將拐騙回來的小孩子弄殘,作騙錢工具,那麼就是大件事了。若果政府放任這類事件的發生和存在,對那些來路不明小孩子的身份無人質疑,無人制止,任由那些人販子作惡,那這個政府是幹什麼的政府?

當然,有克拉瑪依大火讓領導先走的人民公僕,哪會管這些駁毛小事?什麼地震倒塌的校舍?什麼三鹿奶粉、山西疫苗?至于那些北方旱區望水欲穿的大眼睛、蹣跚背水的稚嫩身影?這些一切的一切與他們是無任何的關聯的。可是,一個家庭若是被拐走一個小孩子,其危害也就等于毀滅了一個或者幾個家庭!因為走丟一個小孩子,維系幾代人的心靈,摧殘的是幾代人的人心!那麼,現場的警察們為何對這種事實的存在熟視無睹?那些天天高唱“到處都是燦爛陽光”的所謂有責任感的新聞媒體哪去了?

政府和媒體機構是在怕什麼?公開了這些醜陋是不是對政府不利?是否揭開那些“將拐騙回來的小孩子弄殘,作騙錢工具”的,是社會黑暗面?會造成和諧社會的不安定?又是不是警察的力量不夠用了?是否考慮一下將維穩的警察抽點回來管一管這個現象?好讓人民能過一個好年,體現一下我們這個祖國“到處都是燦爛陽光”?

要解決這一問題其實非常容易,因為以後為了預防疾病的需要,肯定會全民驗DNA的,現在DNA親子鑑定技術越來越普遍了,只要將這些小孩子驗DNA,讓天下的失蹤孩子的父母對驗,就可以找回自己被拐的孩子。同時也能對販賣人口這種惡行的人繩之于法,讓販賣者及經手者個個殺無赦免!讓收買者賠盡家產牢底坐穿!要這樣做才能止住這種惡行。因為,不鄙看客者,其人必不仁!

辛卯年正月初二于禪城

(原稿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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