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聞】杭州保時捷撞死人案 警方又遭質疑

【新唐人2009年8月14日訊】繼杭州富家子弟駕駛三菱跑車飆車撞死浙大才子,警方認定車速為「70碼」,以及肇事者胡斌的替身問題,遭到線民質疑之後,8月4號晚杭州又發生富家子弟酒後駕駛一輛保時捷,飆車撞死17歲的打工女孩。針對警方發佈的現場監控錄影,網友提出4大疑點。

8月4號晚上9點半左右,在杭州市區莫干山路上,又上演了一幕豪華飛車撞死人悲劇,一輛狂馳的保時捷將來自安徽的打工女孩馬芳芳撞出21米遠,當場死亡。車上一男一女被交警帶走,29歲的肇事司機魏志剛證實是酒後駕車,目前已被正式逮捕。

保時捷車主是魏志剛的父親魏民軒,據查是杭州天長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從去年4月到今年3月,這部車已經連續8次違規肇事,但警方記錄每次都顯示「尚未處理」。

7號,杭州市檢察院通報此案,確認肇事保時捷事發時在74∼83公里時速之間,魏志剛負事故主要責任,死者馬芳芳沒有按規定走人行橫道線,負次要責任。

隨後,知名博客李承鵬等眾多網友,質疑警方公布的現場監控錄影存在4大疑點,質疑經過剪輯的錄影刪除掩蓋了重要情節。

例如:視頻畫面沒有事發當時畫面,沒有事後畫面,只是顯示模糊不清的馬芳芳順著路邊行走,恰恰少了事發當時29秒鐘。甚至有大陸媒體也質疑「視頻關鍵29秒不見了」。

畫面裏馬芳芳是一個人,而不是之前媒體報導的還有小姐妹同行。此外,新聞照片顯示馬芳芳的拖鞋是在斑馬線上,事發地距斑馬線太遠不合常理。

按警方公布,魏志剛車速為74~83公里/小時。有胡斌案「70碼」的前車之鑒近在眼前,不少線民戲稱這個鑑定結果是「又見70碼」。

根據保時捷官方資料,即使這種速度急剎車也至少要滑行15~20米,但事發後的位置表明,除非保時捷絲毫未滑行就停下,否則無法說明魏志剛是在斑馬線外撞上馬芳芳。

網友得出結論指出:警方提供的錄影不能說明甚麼,也不能證明甚麼。網友根據警方公布的距離初步測算,保時捷應該超過100公里時速。

此案與5月7號發生在杭州的胡斌飆車案僅相距3個月,當初許多關注胡斌案的人士發出「類似案件還會發生」的警告。

原《中國海洋報》浙江記者站站長、杭州自由作家昝愛宗表示,胡斌案不能公正判決造成了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這是導致同類案件再度出現的一個因素,而馬芳芳不幸成為了此類事件的又一名犧牲者。

昝愛宗說: 「胡斌案判決掀起的軒然大波有一定的負面作用,比如像類似在街上飆車撞死人了就判了三年,那有人用這種手段來報復、謀殺之類的,這很可怕的。就因為胡斌案的爭議沒有結束,現在又發生類似的事。」

5月7號,25歲的浙江大學畢業生譚卓在回家的路上穿過斑馬線,被富家子弟胡斌駕駛三菱跑車飆車撞死。事發後,胡斌與一幫朋友在街頭抽煙說笑,其中有杭州市委市領導的公子,聲稱「可以用錢擺平」,激起群眾憤怒,上萬名浙大學生和杭州市民自發到現場哀悼死者。

據線民引述杭州市公安局幹警爆料,胡斌的母親也就是肇事車車主名叫陸紅英,是杭州寶康網路通訊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杭州市政協副主席。但相關爆料的網帖隨即被網警刪除。

7月20號,杭州法院一審判決胡斌3年徒刑,胡斌在法庭上否認飆車,而許多線民質疑上庭受審者並非胡斌本人。7月24號,譚卓父親譚躍向檢察機關和法院寄去了抗訴申訴書,對胡斌的替身問題和罪名定性提出抗訴。

昝愛宗說: 「法律就變成一個不是大家敬畏的神聖的東西,變成了一個可以鑽空子的東西,給社會帶來很大不安全感,執法部門不能如實的公正的判決的話,類似的事情還會接二連三的出現。」

據反映,在杭州鬧市區,飆車是家常便飯,有些路段一到晚上便迎來了瘋狂的飆車族,附近的市民怨聲載道。但交警執法部門卻熟視無睹,而且飆車者都有官方後臺,既使闖禍也得不到應有的懲罰,他們更加有恃無恐、肆無忌憚。

山西維權人士鄧太清說: 「因為中國是一黨專制,一切的公檢法都在黨的領導下。如果新聞媒體鬧得大了,引起各方面反應強大,那麼他也就沒辦法,只好處理他。另外,他有權力,也有金錢,實在不行就拿金錢收買,讓當事人不進行追究,那也就不了了之了。」

近年來,大陸富家子弟和官員飆車肇事率不斷上升。據中國資訊中心報導,今年以來,中國平均每3天就至少有一人在官員車輛的車輪下喪生。

新唐人記者李文瀚,金鑫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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