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超:北京奧運外國記者採訪規定長效化

(中央社記者黃季寬北京十八日電)中國大陸十七日公佈實施「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採訪條例」,中國外交部新聞司司長劉建超表示,新條例將北京奧運會及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中國採訪規定的主要原則和精神,以長效法規固定下來,為外國新聞機構和記者在中國採訪提供便利。

  據中國大陸外交部網站,劉建超十七日晚表示,新條例與一九九零年公佈的條例相比有重大變化。例如外國記者到中國大陸採訪,需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不再必須由中國國內單位接待並陪同,外國記者赴開放地區採訪,無需向地方外事部門申請等。

不過,劉建超在答詢時指出,有關外國記者赴西藏採訪的問題,外國記者赴西藏採訪應當向西藏自治區外事辦公室申請辦理「進藏批准函」,希望媒體繼續遵守這一規定。

  劉建超還指出,由於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制約,例如中國的國內法對記者資質等問題尚無界定,所以目前還不具備讓中國公民擔任外國新聞媒體記者的條件。

劉建超指出,中國還有一些地區不向外國人開放,前往這些地區採訪還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申請,但這樣的地區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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