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不禁止淇立爾結合大揚有線電視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二十三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經委員會議決議,通過淇立爾投資公司擬收購大揚有線電視公司逾三分之一股份的結合案,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表示,淇立爾與大揚有線電視分別經營一般投資業與有線電視系統服務業,淇立爾擬向大揚有線電視的股東,收購大揚89.045% 股權,並以直接或間接方式,控制大揚有線電視的人事任免及業務經營。
公平會表示,由於淇立爾將持有大揚有線電視超過三分之一股權,屬公平交易法規定的結合型態,加上大揚有線電視為「嘉義縣朴子區」有線電視系統經營區的獨家經營者,市場占有率百分之百,達申報門檻,依法需向公平會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表示,本案屬多角化結合型態,對於市場結構與競爭程度無實質減損,因此依公平交易法規定,不禁止淇立爾與大揚有線電視結合,自今天起可進行結合。970323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