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首宗立委賄選案判刑 村長被判3年6月

【新唐人】(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三日電)嘉義縣水上鄉寬士村長賴俊安今年一月,向鄰居蕭素妙買票,交代要支持立委候選人翁重鈞,嘉義地方法院審結,法官以賴俊安供詞反覆不一,加上鄰居偵訊坦承收賄,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蕭素妙判刑兩個月,緩刑兩年,成為嘉義地區首宗立委賄選案判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四十九歲的賴俊安為水上鄉寬士村長,為候選人翁重鈞支持者,為使不知情的翁重鈞順利當選,今年一月二日,涉嫌以一票一千五百元的代價,向鄰居蕭素妙行賄,交付六千元,並交代要支持翁重鈞。

  檢警據報,一月三日早上前往賴俊安及蕭素妙住處搜索,賴嫌嚴詞否認賄選,蕭婦則坦承有賄選情事。嘉義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法官指出,審理期間,被告賴俊安供詞反覆不一,他雖坦承交付六千元予鄰居蕭素妙,但一下子說是蕭婦在他競選村長時幫忙,六千元是答謝她,後又說是過年到了,錢是要給蕭婦母親好過年,一切與選舉無關。

  不過,法官認為適逢立委選舉,時機敏感,且競選村長是兩年前的事,答謝說詞不符,加上,蕭婦於偵查期間已坦承收買票錢。  嘉義地方法院日前審結,被告賴俊安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褫奪公權六年;被告蕭素妙判處有期徒刑兩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緩刑兩年,褫奪公權一年。9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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