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反詐警察勾結「私人偵探 」盜取公民個資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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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6月03日訊】中共警察利用職權盜取公民個人信息出賣獲利案件層出不窮。近日,甘肅一警察被爆勾結「私人偵探」,盜取公民個人交易信息八千多條獲利,案發被判刑。引發關注。

據中共檢察日報6月2日透露一案例,2025年5月,甘肅省靜寧縣公安局接到一名女子報警,稱自己在某直播平台聯繫了一名「私家偵探」調查丈夫出軌,並支付2萬元費用,對方僅提供了900條以上微信交易記錄,她懷疑被騙。

警方調查發現,此「私家偵探」陳某甲原本在江蘇經營棋牌室,2024年底開始在直播平台以「私家偵探」名義直播,宣稱可調查婚內出軌、調取微信交易明細、查詢戶籍和婚姻信息等。

2025年2月,陳某甲接單幫人找車時,得知高某掌握查詢他人微信流水的渠道。隨後雙方商定合作,由陳某甲負責直播接單,高某負責查詢信息並分成。

後因酬勞問題兩人鬧翻,陳某甲又聯繫上左某,約定每查詢一次支付1500元。之後,陳某甲通過直播招攬客戶,按每單1500元至5萬元不等收取「服務費」,再將客戶提供的姓名、身分證號或微信帳號發給左某,由左某聯繫渠道查詢微信交易信息。

據判決書顯示,2025年2月至7月,陳某甲共向11名客戶收取「服務費」逾10萬元。

後警方查明,這些微信交易流水來源於貴州某地公安機關反詐中隊輔警陳某乙,2024年,陳某乙在飯局上認識高某、左某後,透露自己可通過工作系統查詢微信交易流水。

報導稱,自2025年1月起,陳某乙多次利用工作帳號,通過掛靠案件、上傳查詢文書等方式,非法調取公民微信交易記錄,並收取「好處費」。從2025年2月至5月,陳某乙非法獲取他人微信交易信息8263條,其中7517條最終流向有「調查需求」的客戶。

今年4月30日,陳某乙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3.5萬元;陳某甲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2萬元;左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3.5萬元。

近年來,中共警察從公安系統內部盜取公民個人信息並出賣獲得的事例不斷被爆出,中共公安部所謂的「反詐」平台成為警察盜取個人信息的工具。

(責任編輯: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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