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慶坐冤獄14年半 養老金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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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5月21日訊】中國人權活動家、獨立作家「陳樹慶」,因為長期參與民主運動,累計遭中共判刑14年6個月。他在出獄之後,因為年滿60歲,前往杭州當地「人社局」辦理退休手續,但卻遭到拒絕。陳樹慶表示,自己從來沒有中斷繳納養老保險,批評中共失信於民,他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到底。

陳樹慶八十年代期間參加過浙江學生運動和八九學運。1998年7月,參加並承擔中國民主黨全國籌委會工作。多次被警方抓捕、抄家。

2007年8月16日,陳樹慶被中共杭州市中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4年。2010年9月13日刑滿出獄,他依然堅持投身於民主運動。2016年6月17日,再次被以 「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10年6個月,2025年3月10日出獄。

陳樹慶表示,自己與以前工作過的單位已經累計繳納24年4個月的養老保險,遠遠超過規定的15年最低門檻,但是人社局卻以「服刑時間不計入繳費年限」為由,拒絕辦理他的退休。

獨立作家陳樹慶:「出獄以後,我也自己去補交了最近幾年,包括其中坐牢的幾年斷交的費用。之前,我的企業、還有我的家屬繳費的時候,他們(人社局)從來沒說服刑人員不能交社保,不能享受。現在我到了年齡,要享受社保了,他就(耍)賴皮了,就沒辦法辦退休了。」

拱墅區人社局辦事人員拒絕的理由是:扣除兩次累計的刑期14年6個月,僅僅剩下9年多,不足15年的繳費年限。

陳樹慶:「(人社局)讓我繼續繳費,交5年。相當於我60歲到65歲,接下來的5年,本來該拿退休金的,沒得拿了。」

交涉中,陳樹慶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025年12月25日,拱墅區人社局的工作人員陳祖朋出具《關於被判處有期徒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復函(此件依申請公開)》(浙人社函[2010]358號)等文件,陳樹慶認為,文件依據的法律適用不當、政策效力不足,他在2026年1月27日申請行政複議。

陳樹慶:「我跟它相當於是一個保險合同。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的東西,建立在雙方意願的情況下,那麼就是要履約。政府更應該要帶頭信賴利益保護原則。政府耍賴,行政失信。」

陳樹慶表示,自己將會繼續維權,他已經向拱墅區法院遞交了行政起訴狀。

陳樹慶:「按照規定,它必須要立案的。不要說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法律不允許它們做的事情,它們自己可以肆意妄為。法律沒有禁止公民做的事情,它們偷偷摸摸(用)不公開的政策,來限制公民權利。」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洪寧、高玉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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