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時間2026年01月27日訊】山西太原一家國企酒廠欠債不還,該酒廠董事長荣某锋上門打傷債權人,被警方行政拘留3天。網友紛紛質疑「處罰太輕」。
據大陸媒體報導,1月25日,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先生反映,自2022年開始,他所在公司與太原酒廠建立起合作關係,負責經銷該酒廠所生產的酒類產品。2025年6月,酒廠董事長榮某鋒口頭通知他,公司停止合作,他們就要求酒廠退還已經墊付的貨款,但對方一直推脫不給。
2025年12月20日,他去該酒廠討要80萬元貨款,並說,如果對方再不還錢,就到上級部門反映這個問題。
張先生說,就在他前去討要貨款後的第二天,榮某鋒就帶領多人找到其公司所在地,「打電話、發微信語音,要求我到公司處理此事,我到場後,他帶頭與其他人將我打倒在地」。
據張先生提供的醫院診斷證明書顯示,其診斷結果為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
張先生表示,「堂堂一家國有企業,拖欠我們貨款不給,董事長還找上門來將我打傷住院,試問哪有這樣的道理!」
1月16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對榮某鋒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稱,「決定處榮某鋒行政拘留3日,罰款300元。」
太原酒廠官網顯示,始建於1950年的太原酒廠是太原市唯一中華老字號白酒釀造國有企業。另據天眼查App顯示,榮某鋒為太原酒廠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太原市國資委為太原酒廠控股股東,持股比例100%。
公開資料顯示,榮某鋒現為太原酒廠有限責任公司、山西晉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國企法定代表人。
張先生對媒體稱,榮某鋒目前還在「正常工作」。1月26日,太原市國資委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此前已知曉此事,將做進一步回覆。
網友紛紛質疑處罰太輕,「處罰太輕了,應該追究刑事責任才對。」「上門打人,只拘留三天還罰三百,這是根據哪條法律規定的?」「地痞流氓一般,這處罰有點輕了吧。」「反過來你打國企董事長試試。」「三天,有這樣的好事,是不是大家都可以打了?」
(責任編輯: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