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年的「一打三反」的內容是:打擊現行反革命破壞活動,反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鋪張浪費。但其實「三反」,與老百姓不相干,反不到小民頭上,所以當權派並不感興趣。「一打三反」其實只有「一打」,並無「三反」。
七○年春開始的「一打」是對「清隊」時未完全解決的文革中對立派的最後的鎮壓。
譬如上海集中追查曾參與炮打張春橋的學生,王秀珍說「對這批新生反革命不能手軟」,市委部署清查,僅復旦大學等六所大學就有一百二十多人被逮捕、監禁、五人被逼自殺,三人被逼瘋。上海交響樂團指揮陸鴻恩因「塗寫《毛主席語錄》」,在「一打三反」中被判處死刑,押往刑場執刑前,喉管被割斷,免得他呼喊「反動口號」。
文革後最高法院向中共中央報告:「一九七○年『一打三反』運動中錯判死刑極為突出。寧夏錯殺七十人中,一九七○年判處的有六十八人;天津市錯殺的二十八人中,一九七○年判處的有二十二人。」
「一打三反」之殘酷,只比「清隊」稍遜,但也猛烈異常。所以雲南鎮雄縣的官方記載,便把「清隊」和「一打三反」合一而談:「省革委派工作隊來鎮雄指導『清理階級隊伍』和『一打三反』,搞逼供信,造成一百○七人非正常死亡。」上海市南匯縣「一打三反」,審查、鬥爭了三千餘人,」造成非正常死亡六十二人」。寶山縣「一打三反」和「清查五一六分子」結合,共清出五千多「有問題的對象」、「四十一人被迫自殺」。
「一打三反」期間,由於中共中央將判處死刑的審批權下放給各省、市,各地利用此機會殺了很多政治犯。
陝西安康縣農民易道均,因住房窄小、陰暗無光,無法張貼毛澤東標準像;小孩呼喊「毛主席萬歲」說了一句「哪裡能活一萬歲」,成「現行反革命」,被縣軍管會判處死刑,於一九七○年六月槍決。副縣長雷雲祺、縣政協常委張開印、屬一九四九年起義投誠後留用的人員。軍管會以「反革命」罪將他們槍決。該縣「一打三反」中拘捕二五四人,槍決十七人,判刑十二人,戴「反革命」帽子二十五人,二十人自殺身亡。
一九七○年八月的一天,寧夏人口僅三十萬的省會銀川市近十萬人擠滿體育場和四周的街道,觀看公判「現反」。這天判決的是以十三名青年學生為成員的反動組織「共產主義自修大學」。因一名女性已在關押期間觸電自殺,其餘十二人,三名「死刑,立即執行」。被槍決者之一的吳述樟年僅二十二歲,最大的罪惡是:曾在《毛主席語錄》「再版前言」的「毛主席的指示,一句頂一萬句」的旁空處,寫過「放屁」二字。
三月二十二日,甘肅省會蘭州的萬人宣判大會結束後,二十多名死刑犯被架上卡車遊街示眾,然後到達軍警密布的刑場。被殺者之一是甘肅師範大學歷史系老教授張師亮。因在該系的學術討論會上他曾批評過毛澤東,認為毛澤東的「階級鬥爭,一些階級勝利了,一些階級消滅了,這就是歷史,這就是幾千年的文明史」的說法,不妥當、不全面。
二月十七日,江西省會南昌召開萬人宣判大會,二十二歲的吳曉飛被槍決。他的罪名是曾寫下兩篇論文,說文化革命「是一件反常的政治事件」,「人民不管從政治上和經濟上說來都得不到一絲好處」;抨擊林彪「神化毛主席」,江青「是文化革命中無政府主義泛濫的根源」,對劉少奇的迫害「不擇手段、不通情理」等等。
三月間,湖南「長沙當局開了兩次大的殺人大會每次處決近百名犯人,其中一半以上是政治犯。」四月的一天,當局又宣布次日將判處六十多名反革命分子死刑。可是,第二天上午九時,有線廣播突然通知,宣判大會取消了。原來,中央發現地方殺人過多,需要有所控制,突然收回了判處死刑的審批權。這樣長沙的一批反革命分子便幸運地由死刑改成了十五年徒刑。
運動中被冤枉的確實大多數是平民百姓。
一九七○年十月,廣州軍區令員丁盛聽說海南島白沙縣一名女醫士官朋華在監獄裡還寫文章罵林彪,便親自支持會議,將她判處死刑。臨槍決前怕她呼喊口號,特用一節竹筒塞進她嘴裡,穿上鐵絲扎在腦後。
安徽淮南市監獄,「十尺零六寸長的監房裡,經常關上十四、五個人,每人只有八寸寬的地盤。……一殺人,就早上四點拉鈴,然後用幾個高音喇叭放樣板戲。然後凶神惡煞般的劊子手就進來拉人:『你!』『你!』『你!!!』驚天動地哭叫,隨著是一排攝人魂兒的槍聲……。」
據粗略估算,「一打三反」運動中的非正常死亡數,也應在十五至二十萬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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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責任編輯:晟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