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1歲童謀殺4歲女塞入糞缸 年齡太小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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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1月27日訊】湖北荊州市一名男童去年將鄰居4歲女童騙入菜園,塞入糞缸溺斃。當地公安稱男童犯案時不滿12歲,因此撤銷案件。

1月25日,受害女童的父親向陸媒展示了荊州市公安縣公安局提供的《撤案決定書》。《決定書》中稱,男孩作案時不滿12周歲,無刑事責任能力。文件落款時間為2023年12月30日。

該縣公安稱,男孩正在接受心理矯正。

女童父親表示,希望會把案件最後「推進」到最高法院,看看結果如何,否則不會甘心。他還説,目前仍在進行民事求償。

2023年11月,女童父母開始在網上發文維權,稱自己4歲半的女兒小芳,被一個11周歲的鄰居男孩給謀殺了。

事發時的監控顯示,去年8月30日,小芳在家門口玩,一名男孩子過來,手牽手將女童帶走,然後走進離家只有三四百米的廢棄菜園,後來男童獨自離開菜園。

小芳父母發現女兒失蹤,焦急地四處尋找。有鄰居告知曾見男童帶小芳進入菜園。小芳父母到菜園尋找,第一次沒有發現小芳。直到再次確認小芳進菜園後,第二次進去才找到被大量磚塊埋在糞缸中的女兒屍體。小芳倒栽蔥插在糞缸中,糞缸底部還有殘存的糞水,小芳是窒息身亡。

女童父母後來找到附近的監控錄像,證實了鄰家男童將小芳帶入菜園。

據報男童的妹妹和小芳年齡相仿,因爲兩人在一起時經常爭搶玩具,引發男童不滿。男童因此將小芳騙入菜園,推入糞缸,並用磚頭將她掩埋。然後男童離開菜園,沒有求救,也沒有告訴任何人,最後導致小芳窒息身亡。

中共《刑法》此前將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定在14周歲。但大陸頻頻出現不滿14歲孩童殺人、傷人案件,各地小學的校園霸凌也不少見。評論人士認爲,這與中共教育摧毀傳統道德、從小灌輸仇恨有關。

2021年3月,中共修改《刑法》,將刑事責任年齡的起點由14周歲下調至12周歲。

2019年10月,大連的13歲男童奸殺10歲女童案,一度引爆輿論。據報該男童將女童騙入家中,因要求發生性關係被拒,就用廚房的刀將其殘忍地刺殺,然後將屍體拖到小區的草叢中。事後還跑去查看女童家人的情況,在同學群中辯稱無辜。直到公安在其家中查出大量的血跡清洗痕跡。最後該男童只被判在少管所監禁3年。

(責任編輯:周歸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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