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檢察官多次家暴仍獲評「好市民」 網友:真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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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1月11日訊】河南鄭州一名檢察官家庭不和,曾多次對妻子家暴,致其多處骨折,還留下後遺症。然而,就在一次嚴重家暴後不久,這名檢察官竟然獲評「鄭州好市民」。離婚後,該檢察官也拒不按照離婚協議向前妻支付賠償,女方怒而決定追究其家暴的法律責任。

本週四(1月11日),河南省鄭州鞏義市的董女士向媒體「上游新聞」投訴說,她在離婚前,常遭檢察官丈夫李某家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後,於去年7月中協議離婚。但離婚至今,李某從未兌現其在離婚協議及保證書中的承諾。證明當初李某是為了逃避刑事處罰而欺騙了她。基於此,她準備追究李某多次家暴的法律責任。

據董女士向陸媒所述,她是在2019年10月與李某登記結婚的,兩人都是二婚,在婚後又共同育有一子。兩人結婚才半年多,李某就因為一點家庭糾紛於2020年端午節第一次毆打了她。這次她被李某推倒在地後受傷,醫生說她的肋骨「疑似骨裂」。

沒過多久,在2020年6月的一天,因孩子發燒,兩人對如何幫助孩子降燒意見不一致,李某第二次動手毆打了董女士。這次李某把妻子「按在地上打」,導致她身上多處瘀傷。

董女士控訴說,在那之後,李某又多次因一些家庭糾紛對她家暴,她都記不清楚究竟有多少次了。有據可查的是,2021年10月,她被家暴後曾報警,有報警記錄;2022年2月再次被家暴後,她直接走進派出所報案,但在警方的調解下,她又心軟了,心想,只要他不再打自己,還是把日子過下去吧。

最後一次家暴發生在2023年6月。董女士說:「他掐著我的脖子,打臉。然後按倒在地,拿家裡的桃木棍打,我報警了。」

6月19日,董女士向鞏義警方控告李某「涉嫌故意傷害」。6月28日,鞏義市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顯示,董女士右手第5掌骨骨折,左側髂骨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急性外傷後頭疼。董女士說,她的手受傷後,到現在都還有後遺症。

醫院診斷證明。(網頁截圖)

事發時,李某是河南省鄭州鞏義市檢察院某部的副主任、一級檢察官。

董女士表示,警方介入調查後,李某曾跑到樓頂威脅說要跳樓,她一時心軟就同意與李某到派出所去接受調解,「當時想的是先把婚離了,再觀察他能不能給我孩子一個家」。

2023年7月18日,董女士與李某簽署了離婚協議。這份協議上寫明「現因男方多次對女方實施家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這份協議的第三條有明確約定:「鑒於男方對女方實施家庭暴力,且不止一次,女方一直撫養婚生子女,對家庭付出較多,男方一次性補償女方貳拾萬元。」「此補償款從男方個人財產中支付。此款與女方遭受2023年6月19日甲方家暴受傷,獲得的賠償款無關。」

在簽署離婚協議後的第二天(7月19日),李某寫下了一份保證書,換取了董女士的妥協。

根據這份保證書,李某承認他因家庭瑣事與妻子發生爭執,「失手將愛人打傷」,聲稱事後自己很後悔自責,還承諾離婚後要「按照離婚協議帶孩子,保證探視權,接受愛人的考察與監督」。

在李某寫下保證書的當天,鞏義市公安局宣布對「李某涉嫌傷害案」不予立案,理由是「經審查認為犯罪事實輕微,且雙方屬夫妻關係,經調解已達成和解並履行完畢」。

鞏義警方認定李某犯罪事實輕微,不予立案。網頁截圖)

董女士對陸媒表示,從2023年7月離婚至今,李某並沒有給她和孩子一個家,也沒有按照約定支付賠償。她認為自己被騙了。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就在李某最後一次對妻子嚴重家暴後不久,他竟然獲評了「鄭州好市民」。媒體的報導稱讚李某,「不僅熱心公益,對待工作也是兢兢業業、無私奉獻,」還說他曾獲得「全省檢察機關案件管理業務能手、個人三等功、青年崗位能手等榮譽稱號」。

1月5日當陸媒就有關家暴的指控向李某核實時,李某表示,因董女士向各部門反映他家暴,他已從檢察院離職,目前不便對此作出回應。

相關報導發表後,在互聯網上引發中國網友的熱議。

有湖南網友留言諷刺道:「兢兢業業打老婆。」有陝西網友反諷說:「這保證書寫得真不錯!」有海口市網友批評道:「打女人的男人是最沒出息的。」 一位北京市網友則寫道:「在外是好市民,在家是暴君。」

(網頁截圖)

有網名為「一笑而過」的網友在報導下留言評論:「多次家暴並報警處理,卻被評為『鄭州好市民』,這個活動的評判標準是怎麼規定的?真的很打臉。」

一位上海網友也寫道:「李某獲評『好市民』不知有多諷刺,到底諷刺的是個人還是集體組織?多麼可笑。」

(記者竺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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