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村民自費修橋 全家18人被判刑 激起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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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7月08日訊】吉林村民黃德義和家人自費修建一座浮橋,方便民眾出行,卻遭到當局重罰,全家18口人被判刑。近日,這起事件在網絡曝光,激起民憤。

《大河報》7月7日報導,吉林洮南市振林村村民黃德義表示,因為修橋,全家18口人被判刑不合理。

「除了我家裡五歲的小孩,還有正上學的孩子,其他人都被判刑了。」黃德義說,現在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全被毀了。他以前是老師,被判刑後工作沒了,只能去外面打零工,維持生活。

在此之前,黃德義曾向媒體講述了修建的經過。2014年,他和親友花了逾13萬元人民幣,焊了13條鐵皮船,搭建了一個浮橋。

他表示,修橋主要是為了方便村民和路人出行。橋修好後,村民過橋是自願交費,1元到10元不等,沒有硬性規定,只是想收回修橋的成本。「附近熟悉的村民過橋都不用給我們錢的」。當地村民證實了黃德義的說法。

根據法院判決書,黃德義總共只收了5萬多元過路費。但是他光罰款就交了3萬元。

黃德義說,在浮橋建好的第二年,當地水利部門就以非法建橋為由進行罰款。2015年和2016年,他哥哥向水利部門各交了1萬元罰款,2017年沒有交。水利部門找到黃德義教書的學校,他只好借了點錢,把2017年這1萬元罰款給交了。

黃德義說,當時水利部門告訴他「交這1萬塊錢,這橋就不給拆了」。

但是到了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突然以非法建橋為由,處罰並強制黃德義拆除浮橋。黃德義當時向水利局請求,交完罰款,把橋免費捐贈給政府,能不能不拆橋,但被拒絕。無奈之下他和家人只好把橋拆了。

2018年浮橋被拆後,當地村民去河對岸種地、運貨要繞路70公里。原本十幾分鐘的路程,現在得走3個多小時,民眾紛紛抱怨當地政府亂作為。

浮橋被拆了不算,黃德義和家人還被抓、被判刑。2019年2月,黃德義於被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

同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他的17名親屬也分別被判刑。

黃德義不服,向白城市中級法院申訴,但被駁回。今年6月,黃德義修橋被判刑的事情在網上曝光發酵後,6月16日,他再次提交了《刑事再審申請書》。

7月2日,黃德義收到了法院寄來的《受理通知書》。他正在等待最後的判決結果。

這起事件迅速發酵,激起民憤,紛紛譴責政府:「自己不作為,老百姓自費修建了你卻說違法。」「自己不幹事,還不讓老百姓幹,說的過去嗎?」

有網友直言:「保護費沒給到位。」「一大家除了上學的,全判了,這怎麼看怎麼不合理。」

「古代修橋名流千古,當今修橋牢底坐穿。」「愚公擱現在那子子孫孫都得坐牢吧。」

(微博截圖)

對於黃德義修橋被判刑一事,洮南市交通運輸局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搭橋不是想在哪裡搭就在哪裡搭。」

至於政府這麼多年為什麼不修橋,解決民眾出行問題。該工作人員辯稱,建橋不是洮南市說建就能建起來的,需要和上級打申請。

有網友反諷,黃德義修橋斷了官員財路,所以才被抓:「13億的項目被你13萬就幹了,不收拾你還得了?」「我們村之前修路,村幹部拿著錢出去玩了一圈,所以你自己弄,他們哪來的錢出去玩。」

(記者羅婷婷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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