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老婦手術後離世 家屬控訴多個健康器官被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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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9月20日訊】深圳市77歲老婦在胰腺癌手術後三個月離世。家屬控訴,手術前醫院根本沒有確診癌症,卻胡亂切除多個健康臟器,致老人死亡。

日前,死者家屬在自媒體平台發布「老太切除多器官3個月後去世」一文,引發輿論關注。

死者女兒告訴大陸媒體,母親2018年去世,當年77歲。

據死者女兒敘述,2018年8月初,母親到深圳市福田區的香港大學深圳醫院(深圳市濱海醫院),做一年一度的體檢。體檢時查出膽管有輕度擴張,然後該院肝膽胰外科以「膽囊結石伴慢性膽囊炎」將母親收治入院。

母親入院後的各項檢查均未顯示有胰腺惡性腫瘤。在該醫院醫生的要求下,家屬將母親送到廣州中醫藥大學金沙醫院做PET-CT檢查,診斷意見也只是「考慮為惡性腫瘤可能性大」。但香港大學深圳醫院隨即決定給母親做治療胰腺癌的手術。

8月25日手術前,家屬簽署的「知情同意書」上有「術前診斷不明,或不排除惡性腫瘤的可能,具體術式視術中情況而定,可能要改變手術方式,擴大手術範圍」等表述。

手術後,母親精神狀態一天不如一天,進食困難,一天天消瘦,有時還會突然昏迷。同年10月再次入院,被診斷為「全胰+全脾切除術、繼發性糖尿病,藥物性肝損傷」。11月因昏厥再次入院,12月2日在香港大學深圳醫院ICU病房去世。

家屬對老人死因產生懷疑,在打印母親病例時赫然發現,8月那次手術竟然將老人多個器官切除,這才導致老人進食困難。

該「手術記錄」記載臟器切除時,有「將膽囊切除」、「常規切除脾臟」等字樣。「術後首次病程記錄」則稱,「將胃、十二指腸、胰腺、脾臟、膽囊及部分空腸標本完整移除」。

但家屬稱,手術後的病理檢查顯示,老人的膽囊、周圍的淋巴、胰腺、十二指腸、遠端胃等,均未見惡性證據。

家屬隨後委託律師控告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索要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等共計54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及精神撫慰金50萬元。

2022年1月,深圳市福田區法院一審判決醫院責任度占8成,賠償47萬。家屬不服,已提出上訴。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官方公眾號日前發布《關於肝膽胰外科張某華女士醫療事件的情況說明》稱,患者張某華女士於2018年8月施行全胰切除手術,手術順利完成。術後三個月,患者因嚴重且不明原因的肝衰竭入院後死亡。患者家屬拒絕院方提出的屍檢建議。。

《說明》稱,醫患雙方均不接受一審判決結果,都提起上訴,目前案件正等待法院二審判決。

(責任編輯:鄭鼓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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