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鵬直播】解析孟晚舟不認罪 為何可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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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9月25日訊】觀眾朋友們大家好,歡迎收看《時事天天聊》,我是Iris(陶明)。大家好,我是秦鵬。

今日焦點:「抗拒從嚴,回家過年」?解析為什麼孟晚舟說「不認罪」可回國;孟在美國出庭、達成協議,中國媒體為什麼快速刪除報導?

孟晚舟美國出庭 簽署DPA協議

Iris:美東時間9月24日下午,華為財務總監孟晚舟在美國紐約東區法院出庭。她拒絕承認有罪(NOT GUILTY),但是承認了檢方列出的犯罪事實清單,最後法院確認了她和美國司法部簽署的DPA協議(延緩起訴協議,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按美國媒體報導,這意味著孟晚舟可以很快回家了。

秦鵬:那麼,為什麼在美國,不認罪也可以回家呢?這是美國版的「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嗎?孟晚舟和美國司法部達成的DPA協議到底是什麼呢?她承認的犯罪事實清單上,又有什麼內容?

Iris:此外,特別有意思的是,我們注意到,中共官方媒體《中國日報》在報導之後,大陸多家媒體轉載,但是很快刪除,這又到底是為什麼呢?

今天,我們會先來完整回顧一下孟晚舟開庭的過程,然後再來談論一下相關話題。網友們也可以提出你們的看法和問題,我們在節目的最後,一起來交流。

秦鵬:今天(24日)下午,身處加拿大溫哥華的華為財務總監孟晚舟,以遠程視訊的方式,在紐約東區聯邦法庭出庭。

一大早,加拿大的記者們就已經圍在了孟晚舟在溫哥華的住宅外,等著她出門,據說是前往她的律師事務所去打這通視頻電話。當時記者就在追問,她是不是要回國了,但她當時笑而不語,沒有回答。

Iris:而鏡頭轉到紐約布魯克林的東區法庭。從我們記者從前方帶來的視頻中可以看到,孟晚舟的律師離開時,同樣被裡三層外三層的記者用長槍短炮包圍,可見國際社會對此的關注度之高。

愉賀今天也在現場,我們來看看她的報導。

「我們在紐約東區聯邦法庭,華為財務總監孟晚舟下午是以視訊的方式出庭。根據孟晚舟與美國司法部達成的暫緩起訴協議,她承認了一些犯罪案件的事實情況屬實。換取的,是被允許返回中國。」

秦鵬:的確,孟晚舟案今天的進展是成為了國際焦點。

今天,孟晚舟與美國達成協議,檢方將起訴的文件延遲到2022年12月1日。而如果孟晚舟能夠滿足「某些條件」,司法部就將在明年12月、也就是從孟晚舟被捕開始,剛剛好滿四年的時候,撤銷針對她的指控。檢察官還表示,他們將通知加拿大,美國將撤回引渡請求。

Iris:媒體報導說,如今美方準備終止引渡要求和刑事程序,孟晚舟最快可於加拿大時間週五獲釋,返回中國。

孟晚舟承認協議中羅列的犯罪事實

今天在庭上,法官羅列了她被起訴的幾項罪名,分別是:串謀實施電匯欺詐(wire fraud)、電匯欺詐、串謀實施銀行欺詐(bank fraud)、銀行欺詐。

法官接著問她:「How do you plead to the charges?」 孟晚舟:「NOT GUILTY.」

也就是說,她不認罪。當法官問她是否被脅迫同意延期起訴協議時,她回答說:「沒有。」

但是,不認罪,也被暫緩起訴,就真的代表孟晚舟身一變,清清白白,要所謂的「沉冤昭雪」了嗎?其實事實並沒有那麼簡單。

秦鵬:沒錯。重點在於,根據檢方當天宣讀的七項協議內容,孟晚舟承認了協議附帶文本中,所羅列的犯罪案件的事實情況(statement of facts)。她本人過目了這份文件和翻譯文本,與律師討論過,承認協議附件上面所陳述的犯罪事實屬實無誤。

而且,孟晚舟還親自簽署了相關文件,確認了指控事實。在美國司法部發布的DPA文件開頭就寫著:美國紐約東區檢察官辦公室、美國司法部洗錢和犯罪財產追索處、美國國家安全局反間諜和出口控制處,以及被告孟晚舟,對下列事實進行了確認。

Iris:而如果孟晚舟違反協議,美國政府律師有權提出控訴,甚至定罪。這些孟晚舟承認的事實,也可能在聽證會上作為證據被提出。這份事實也會作為法官宣布她的罪行和定罪時使用。

秦鵬:同時,如果孟晚舟和她的律師,在其它場合對這份犯罪事實改口,或者對外界聲稱她不是自願簽署的,又或者推說她簽的時候不明白自己簽署的內容,這些都會被認為已經違反了協議書。

換句話說,這份承認了的涉嫌犯罪的事實,是板上釘釘,她自己現在親口承認,並且無法改口的。除非她想落到又被起訴、乃至定罪的下場。

Iris:那麼孟晚舟到底承認了什麼呢?我們稍後仔細聊這一點。

美國法院開庭過程 雙方達成的DPA協議是什麼?

Iris:根據司法部公布DPA的條款,主要有三點:

孟晚舟同意一份四頁的「事實聲明」(statement of facts)的準確性,其中詳細說明了她向金融機構所作明知虛假的陳述。

孟晚舟還同意不實施其它聯邦、州或地方犯罪。

司法部同意撤回其向加拿大司法部提出的將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請求。

「控辯交易」 孟晚舟庭上不認罪但可解脫

Iris:什麼是DPA?為什麼孟晚舟不認罪但是可以解脫?

秦鵬:這涉及到美國的「控辯交易」。在美國和西方很多國家,控辯交易是經常發生的事情,當然中共可能拿這個來做文章。

孟晚舟這一次和美國司法部達成的這個DPA交易的本質,是涉嫌犯罪的人承認事實、交了罰款,換取延遲起訴,類似緩刑,緩刑期間沒有再犯罪,就可以正式解除起訴了。以後也沒有案底。

Iris:秦鵬老師,你能不能舉一些例子,說一下這種控辯交易?

秦鵬:好。我舉兩個例子,一個是很多人熟悉的美國交通法庭的交易過程,一個是類似的DPA交易。

在美國吃過超速等交通罰單的人都知道,基本上是這麼一個流程:到達法庭之後,法官會問你,你認罪(plea of guilty)嗎?一般你要說「not guilty」;然後法官說那你出去吧;然後你和檢察官一起達成交易,交一定的罰款;然後再出庭的時候,法官問你相關的事實,你承認;然後法官說那現在罰你xx美元,你同意嗎?你說同意,然後去交錢。

這實際上是美國為了減少司法成本而設計的一種減少控辯雙方司法成本的一種司法交易制度。

這樣的好處是什麼呢?從個人來說,避免再次出庭浪費時間,省事兒,要不打官司也是一件很麻煩的,請律師也很貴;而從檢方和美國法院的角度看,可以減少案件、最終減少司法成本,否則如果每一個人都選擇跟檢方死磕,美國式的控訴過程大家都知道,曠日持久,可能長達很多年。

比如這一次孟晚舟的案子到現在已經快3年了,美國司法部國家安全司代理助理總檢察長萊斯科今天也承認,孟晚舟的案子,如果繼續打下去可能還需要長達數月,如果不是數年的話。

Iris:像孟晚舟這一次一樣的DPA延遲起訴方面,也有被告承認了犯罪事實,但是免於起訴的例子嗎?

秦鵬:很多。DPA協議設計當初也同樣是為了減少司法成本,設計的控辯雙方交易的制度。舉一個例子,去年的時候,《華爾街日報》有一個報導,說美國證監會和司法部經過幾年調查,發現了愛立信歷史上在中國、吉布提、印尼、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越南犯下的外國賄賂違規行為,然後雙方最後選擇了和解,2019年,愛立信向美國政府支付超過10億美元的罰款,與檢方達成DPA(暫緩起訴協議),該協議還要求愛立信在三年內保留合規監督員。

愛立信與美國暫緩訴訟協議規定的監督期開始。

所以,這一次開庭的整個過程,簡單來說,就是孟晚舟承認了犯罪事實清單上的犯罪事實,但是檢方選擇不起訴她——延遲起訴,類似緩刑,緩刑期內如果再犯事兒,定斬不饒,因為她自己簽署和承認了欺騙銀行的事實,這樣回頭可以起訴她搞銀行欺詐和電匯欺詐。

我們知道孟晚舟之前一直不認罪,這次承認事實是一個很大讓步。

Iris:記者也說孟晚舟達成的協議裡面包括罰款,不過對罰款金額沒有披露。此外,還交付了一筆類似保釋金的錢,叫personal recognizance bond。

孟晚舟具體承認了哪些涉嫌犯罪的事實?

Iris:那麼孟晚舟究竟具體承認了什麼呢?在美國司法部的官方文件中,詳細列出了孟晚舟簽署的那份「事實陳述」(Statements of Facts),長達四頁。

秦鵬:我們知道,孟晚舟事件的始末,起源於美國指控華為利用一家名為星通(Skycom)的香港空殼公司向伊朗出售違禁電信設備。美方稱孟晚舟2013年8月在向滙豐銀行駐香港高管做PPT演示過程中,隱瞞Skycom本來就是華為自己的這一事實,假裝其只是「合作夥伴」。這誤導了滙豐銀行,並且讓滙豐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法令,遭受損失。

Iris:而今天,紐約東區代理檢察官波克曼(Nicole Boeckmann)表示,孟晚舟承認,她的確在關於華為在伊朗的業務運營上,「向一家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了多次重大失實陳述。」

秦鵬:美其名曰「失實陳述」,其實也可以說是撒過的謊。

我們來看看這份「事實清單」中,她簽字承認的具體內容:

「孟在給滙豐銀行的幻燈片的發言中表示,華為與星通的關係是『正常的業務合作』和『正常可控的業務合作』,她將星通描述為『合作夥伴』、『華為的業務夥伴』,以及在伊朗的『與華為合作的第三方』。但這些陳述是不真實的。因為正如孟知道的那樣,Skycom不是華為的商業夥伴,也不是與華為合作的第三方;相反,華為控制了Skycom,Skycom的員工是真正的華為員工。

「此外,孟表示,華為『曾經是Skycom的股東』,但『已出售其在Skycom的所有股份』。這些陳述是不真實的,因為正如孟知道的那樣,華為已將其『股份出售』給了一個華為控制的實體。

「最後,孟表示,華為『在伊朗嚴格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制裁措施』,『華為或與華為合作的任何第三方』『沒有違反出口管制規定』。這些陳述是不真實的,因為華為運營Skycom,導致金融機構為華為在伊朗的業務提供被禁止的服務,包括銀行服務。」

Iris:檢察官則對此一語中的:「孟承認了她在實施一項欺詐全球金融機構的計劃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的責任。」

承認事實和承認有罪有區別

但是,孟晚舟既然承認了以上一系列的事實,卻又沒有「認罪」。這兩者到底有什麼分別?

秦鵬: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來說,承認事實和承認有罪兩者是有區別的:不認罪是沒有案底的,認罪需要經過正式的審判。現在她既沒有完成引渡,也沒有審判,不能說她認罪了。

但是孟晚舟當庭和簽署的DPA文件裡面承認了重要的犯罪事實,這一點非常重要。我們看到法官反覆問她,這是你自願簽署的、沒有人強迫你,對吧?你沒有服用藥物或者違禁藥物,對吧?其實這就是想證實這是完全反映了她本人的意願。

當然,一旦孟回到中國,可能會出於政治或者中共媒體直接就說她是被迫的,這個很可能發生。但是,我們都知道孟晚舟是住在大豪宅裡面,活動自由,不存在中國式的酷刑逼供問題,「被迫」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Iris:那孟晚舟如今承認了事實,達成了協議,基本可以說是「被放過」,恢復自由身了,對吧。那為什麼美國現在要「放她一馬」呢?

秦鵬:我認為有多重考慮,第一個原因就是我們剛剛說的,DPA設計的目標,雖然是要減少司法成本,但是控辯雙方在簽署DPA文件的時候,被告人也會正式確認檢方指控的罪名。這一點非常重要,相當於孟晚舟承認了美國方面的指控。

有利促進被扣押的兩名加拿大人獲釋

第二個考慮,可能涉及到美國現政府認為沒有必要在這個事情上糾纏了,放過孟晚舟可能有利於緩解美中關係、加中關係,也有利於促進被扣押的兩名加拿大人的獲釋。

Iris:兩個麥克,是否可能因此獲釋?

秦鵬:我覺得有可能。儘管報導說美國政府和孟晚舟本人達成的協議之間,沒有涉及到兩個加拿大人的釋放,但是普遍認為,這有利於促進他們獲釋。

當然,具體方式,可能是遞解出境。其實,中共之前在處置外國人或者中國籍的政治犯時候,經常以驅逐出境或者出國治病的名義放人。

Iris:孟晚舟被釋放,對華為會有什麼影響?華為會跟風也被美國「放過」嗎?

秦鵬:難。

聯邦調查局助理局長科勒表示:孟晚舟的承認是一個一貫的欺騙模式的證據,這違反了美國法律。「當有跡象表明在美國做生意的公司的行為藐視我們的法律時,聯邦調查局將繼續積極調查。」

他還說:「我們的起訴團隊繼續準備對華為的審判,我們期待著在法庭上證明我們對該公司的起訴。」

美國放過孟晚舟不會放過華為 中國媒體詭異

這就是說,美國雖然放過孟晚舟,但是不會放過華為。

Iris:我們也注意到一個有趣的現象。中共官方媒體《中國日報》在報導孟晚舟與美國達成協議後,被大陸多家媒體轉載,但是很快被刪除。這又是為什麼呢?

秦鵬:其實,孟晚舟這個案子從2018年12月1日她在加拿大被抓之後,在中國已經變成了一個中共官方的事件了,一方面,任正非和孟晚舟是趙家人,中共給他們出頭,因為這涉及到華為在替黨賣命的問題,華為就是黨的技術方面的一隻手。其他海外被抓的中國人從來沒有這種待遇。在海外的人可能都知道,有什麼事情要找中領館,是絕對非常困難的。

第二原因,中共利用這個事情煽動仇外情緒、愛黨愛國,把中美技術戰和貿易戰描述成政治事件。

所以孟晚舟相關報導,沒有中宣部同意、新華社通稿,是不允許發出的。

這一次,《中國日報》的報導,基本上是直接匯總了《華爾街日報》的新聞要點,包括說「該協議預計將於週五晚些時候在法庭上簽署,可能將要求孟晚舟承認一些不當行為,以換取檢察官推遲並隨後撤銷其電彙和銀行欺詐的指控。《中國日報》就上述內容向華為方面確認,華為方面未予置評。」

這是犯了中共大忌的,可能導致中共在後面發通稿的時候被動。所以要刪除。

Iris:孟晚舟「承認不當行為」,這幾個字的確難以在中共的眼皮子底下過審。

那您認為,中共對此宣傳的「政治正確」版本的論調,又應該長什麼樣?

秦鵬:我個人估計,中共回頭報導的時候,會強調孟晚舟不認罪,避而不談孟晚舟簽署DPA協議、承認一些犯罪事實。

美國妥協是過度解讀 中美關係不可能回到過去

Iris:有人說,從孟晚舟被「放過」,反映出美國對中共態度轉軟。您怎麼看?

秦鵬:這的確有利於緩解雙方的緊張情緒。但是,總體來說,這還是一個相對孤立的事件。我看有網友說這代表美國妥協了,要對中共和華為大開綠燈了,這樣的理解過度解讀了。

Iris:是,今天,我們看到美國還在白宮組織了美、日、印、澳四方會談,我們之前也看到美國總統和中共總書記習近平通話之後,還組建了美英澳的AUKUS核潛艇聯盟,這都是繼續對抗中共的一些代表性事件。

秦鵬:在川普(特朗普)政府時期,也曾經就孟晚舟的事件進行過談判,要孟晚舟認罪然後換取回國,我估計和這一次的DPA類似,但是中共這邊拒絕了。

那麼這一次為什麼答應了呢?我理解就是因為中共經過這8個月的觀察,已經發現即使換了拜登政府上台,孟晚舟也不可能既不認罪、也不承認事實,全身而退了,所以就採取了這樣的做法。

昨天,美東時間23日,中國駐美國大使秦剛在一場視訊演講中也承認,中美關係過去幾年經歷了很大變化,「再也回不到過去」,雙方必須要面對現實。

Iris:孟晚舟、華為,與中美關係,這三者前路如何?

秦鵬:毫無疑問,中共還會繼續拿這個事情做文章,繼續煽動仇美,但是恐怕華為和孟晚舟都會小心翼翼。因為過分的話,會加劇對華為的打擊。

從華為來說,這一次控辯交易,是針對孟晚舟的,不是對華為的。美國後面還會繼續對華為制裁,因為這涉及美國的國家安全問題,不可能一筆勾銷對華為的制裁。

中美關係類似。已不可能回到過去了。

《秦鵬直播》製作組

(責任編輯:劉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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