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女11萬黃金郵寄丟失案 系郵政「內鬼」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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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9月20日訊】天津商人程女士價值11萬元(人民幣 下同)的黃金,日前在郵寄過程中神奇失蹤。在輿論關注下有了新進展。9月19日晚陸媒報導,這次黃金丟失是因為內部盜竊引起的,大部分丟失的黃金已經追回。

近日據河南電視台報道,來自天津的程女士曾於8月28日通過中國郵政EMS向河南商丘市寧陵縣的周大福郵寄金條和首飾等。

根據程女士提供的照片顯示,在她進行包裹投遞的時候,進行了稱重,一大一小兩塊金條,還有一些金首飾等,總計重量275.06克,總價值11萬元。

據報導,程女士是做黃金珠寶生意的,之前也經常通過郵寄的方式寄送商品,加上由於疫情原因,郵寄比較方便。但沒想到這次郵寄過程中,黃金及首飾卻不翼而飛。

根據程女士的這筆快遞物流信息顯示,8月30日快遞到達商丘中轉站後,物流信息暫停更新了幾日,程女士當即感覺到不對勁,並開始尋找快遞。但詭異的是,物流信息暫停更新幾天後,又顯示已被簽收,這讓程女士十分不解,因為她不知道簽收的人是誰。

之後,程女士丈夫在商丘與當地郵政人員溝通後,得到的解決方案是,按照保價2萬元來賠償。但此次程女士郵寄的黃金實際價值為11萬元。

而根據中國郵政關於保價的聲明,保價郵件發生丟失、完全損毀的,按照保價金額賠償,未保價郵件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的,按實際損失價值賠償,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所付郵費的6倍。

這件事情在媒體上曝光之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輿論關注。終於在9月19日晚間有了新的進展,原來是郵政系統的「內鬼」作案。

據河南廣播電視台民生頻道報道,「金子已經找回來了部分」,這次包裹丟失是因為郵局內部盜竊引起,目前丟失是275克黃金,已經找回250多克,剩下的將進行賠償,相關人員也已經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根據中共《刑法》第253條,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264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本次涉案金額高達11萬元,意味著屬於盜竊財物數額巨大的類型,將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罰金。

(記者宋彥龍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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