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六四」集會 黃之鋒岑敖暉等四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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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5月06日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去年參加紀念「六四」的燭光晚會後被捕。週四,黃之鋒、岑敖暉等人,被法院判刑4到10個月.

週四,香港區域法院宣判,黃之鋒被判10個月、岑敖暉判6個月、袁嘉蔚與梁凱晴被判4個月。

法庭指控四人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去年 6 月 4 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參與悼念「六四」的燭光晚會。四人4月 30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

香港大律師、現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等民眾,到法院外聲援黃之鋒等人,抗議法院判決。

香港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這是對非法集會的指控,在維多利亞公園內進行的完全和平的集會。”

香港幾乎每年都在維園舉辦六四燭光晚會,悼念六四天安門事件。去年,港府以疫情為由取消六四紀念活動,但民主派堅持舉辦燭光晚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26位民主派人士,也被指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

新唐人記者易文、明玉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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