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銘:中國新年期間發生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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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明慧網報導統計,二零二一年一至二月份,至少31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一月份判刑194人,二月份,即中國新年期間,至少121名學員遭誣判。

下面列舉幾個在二月份發生的案例:山東省濰坊市法輪功學員初立文,六十五歲,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累陷冤獄十一年。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初立文被警察綁架,濰坊市峽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劉傳軍非要枉判初立文。二零二一年年前臘月二十八又被冤判八年,因非法關押期間被迫害出現嚴重病業症狀被釋放回家。

一九九九年十月,初立文進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被銬在鐵椅子上十一天,遭反覆毒打與遊街侮辱。二零零零年二月,初立文被劫持到昌邑市看守所,被銬在樹上凍、戴背銬、舉凳子折磨、戴大鐐;在山東省王村勞教所,他遭野蠻灌食、奴役、冷凍、鋼針扎、面壁、捆綁、抻銬等迫害;在昌邑看守所,被皮管子抽打、被戴上腳鐐和手銬遭毒打。

二零零三年八月,初立文被銬在鐵椅子上嚴刑拷打;在濰北監獄,遭連續電擊、被掐脖子窒息、關小號、小腿肌肉被跺爛、餵蚊子,身體都被蚊子咬爛;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初立文被電擊致面部毀容、全身潰爛。二零零八年八月,他被劫到濰坊市「洗腦班」,被銬在暖氣管子與鐵椅子上蒙頭群毆,小繩子勒進肉裡,即「上繩」等殘酷迫害。

蘭州市法輪功學員韓旭被非法關押近兩年,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被非法庭審,律師有理有據一一駁斥公訴人的起訴理由及各類拼湊的所謂「證據」。近悉,韓旭被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已經上訴。

韓旭說:我不是壞人,也沒有做過傷害他人、危害社會的事。我曾經有過令人羨慕的職業,在單位是業務骨幹,先進工作者,曾被公派常駐歐美國家多年。……在家裡我是個沒有不良嗜好的好丈夫,好兒子,在單位是有口皆碑的好員工,而這一切好的變化都源於我開始對真、善、忍的信仰。然而僅僅因為對高德大法所受污衊之辭的不認同,我抱著對政府的信任和以自身經歷反映真實情況的善良願望,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依法逐級上訪,申訴法輪功所受的不白之冤,卻被無端拘留,關押,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申訴權利被完全剝奪,在所有申訴渠道都被堵死的情況下,不得已採用自己的方式繼續申訴呼籲。

韓旭說:起訴書中以《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我進行指控是完全不成立的。中國《刑法》第三條規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輪功根本不在國務院和公安部明文定性的十四個邪教組織名單中,請問我是如何利用了哪一個邪教組織?請問我是破壞了哪一條哪一款的法律實施?韓旭表示,他的行為沒有超出憲法規定的信仰和言論自由範疇,不屬於犯罪。

二零零二年,韓旭在陝西曾經被公安抓捕,期間被嚴刑逼供,被冤判十年重刑。

曾被非法判刑十年,北京鮑守智再被冤判。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報導,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北京市東城法院在網上對法輪功學員鮑守智非法開庭。現在,鮑守智又被非法判刑兩年零六個月,被勒索罰款五千元,工資從二零一九年八月份就被非法扣發。鮑守智本人已經上訴。

二零零二年,鮑守智講清真相、掛法輪功橫幅被綁架,被非法判重刑十年。北京朝陽國保對他們家進行了搶劫性抄家。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鮑守智的家被洗劫後,丟失了現金兩萬五千元,錄音機一台,價值四百多元。這只是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可以不講法律」,才能如此明目張膽的去干以抄家為名的搶劫財物。

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法院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上午,對王翠蘭、王翠萍、王蘭英、王明芝、李海濤、李春民、於祖芝、孫傳付、孫玉和等九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祕密非法開庭,並分別給予非法判刑和經濟罰款。

其中王翠蘭被判刑12年,罰款三萬元;王翠萍被判刑三年,罰款一萬元;王蘭英被判刑四年半,罰款兩萬元;王明芝被判刑兩年,罰款一萬元;李海濤被判刑三年,罰款一萬元;李春民被判刑兩年半,罰款一萬元;於祖芝被判刑四年半,罰款一萬元;孫傳付被判刑一年,罰款一萬元;孫玉和被判刑八個月,罰款一萬元。

二月份121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中,其中有19名65歲以上老年法輪功學員。如河北衡水深州市82歲的退休教師李登臣,被非法判重刑十年,罰款151,700元;遼寧瀋陽市81歲的趙洪芝被判刑四年,罰款20,000元;遼寧撫順市80歲的趙玉蘭被判刑三年。在二月份,中共法院、公安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總現金達727,900元。

上海浦東新區75歲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法正平,被非法關押一年多,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被非法枉判一年二個月,勒索二千元。

法正平老師說:「在被勞教或判刑的七年中,我始終遭受著虐待、酷刑、侮辱、被長期挨餓與強制灌食、被強制灌隱藏的藥物、長期每天只能睡兩個小時;夏天高溫時卻被套上厚毛衣,再套上羽絨服,再用約束帶捆綁,然後再用細繩緊扎手腕,連續二十多天兩次;四根高壓電棍同時電擊;用七根繩子綁在鐵柵欄上等等,造成我大腦萎縮,幾乎全部喪失聽力,視力、記憶力、思維能力大幅度下降,多次昏迷摔倒,血壓兩端都曾下降到零,無法行走,轉彎就會摔倒,抽出的血像摻了醬油的番茄汁,自己感到無法連接自己的思維,兩條大腿及以下包括腳趾都呈黑紫色花崗岩圖案,兩臂因長期捆綁呈煙黑色,骨瘦如柴,小臂都無力抬平,身心都受到極慘重的傷害。」

天津市河東區69歲法輪功學員韓淑娟女士,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被天津市河東區公安分局惡警綁架、構陷,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被河東區法院非法判三年。韓淑娟女士因為告訴人們法輪大法的美好福音,曾四次被綁架,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

中共迫害法輪功達到了猖獗、瘋狂、喪心病狂!無論年齡大小,無論逢年過節,無論時日長短,沒有它不作惡的時候,而且是窮凶極惡,不擇手段,喪盡天良!二十多年來它一直就是這樣做的。

中共本是一個毫無人性更沒有絲毫道德良知的共產邪靈,禍亂人間、毀滅人類是它的終極目的。只要它存在一天對人類的迫害就不會停止,徹底解體中共,迫害才會結束。願國際社會及世界人權組織關注中國的人權狀況,幫助中國人民儘快解體中共邪靈惡魔,結束迫害,徹底解決中國的人權惡化問題,也是維護世界人權的關鍵所在。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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