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遞解令被關移民監者 可向ICE申請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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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13日訊】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以及「執法和遣返行動局」在週四宣佈,啟動案件審查程序,讓關押在移民監獄,身負遞解令的人士,可以要求ICE重審拘留案。

ICE表示,案件審查程序(ICR)提供一個渠道,讓那些認為自己案件不符合被ICE優先執法、拘留和遣返的人,可以提出重審拘留案件的申請。

ICE的代理局長約翰遜(Tae D. Johnson)表示,ICE繼續致力於為非公民或其代表提供多種溝通渠道,來討論個別案件。

有律師介紹,比如一些民眾只是身負遞解令,但是有良好的工作記錄、報稅記錄、有家庭關係鈕帶、有資格申請綠卡,應該可以就拘留案向ICE提出重審。

紐約移民律師朱偉:「我建議就是他們要跟自己的律師馬上聯繫,要提供當事人過去的被捕紀錄,要及時的,儘快向ICE提出審核申請。」

不過,律師提出也有例外。

紐約移民律師朱偉:「那些重罪,從事恐怖活動、從事間諜活動、販毒的重罪外國人,已經被判一年以上徒刑的,應該不適合這個重新審核的範圍。」

律師認為,這項政策不能簡單的理解為拜登在釋放犯罪的外國人,而是針對優先處理哪些案子,以做到更人性化,不浪費社會資源。

新唐人記者柯婷婷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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