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神說借貸的「陰司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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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11月28日訊】清代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中有這樣一個故事:

董文恪公有位老僕人王某,他為人謙虛,處事謹慎,善於照管門戶,幾十年來,沒有得罪過一個人。他樣子很忠厚,像個和尚,因而人們都稱他為「王和尚」。

「王和尚」說:他曾經跟隨董文恪公住在博將軍的廢園裡。在一個月明之夜,他坐在園中的山石旁乘涼,忽然看見有個人(是逃債者),從遠處倉皇跑來,似乎想找個隱蔽處躲避;不意黑暗中又冒出一個人(是討債者),當下把他攔截住,並拽住他的手臂,一起坐在樹下,厲聲地責斥前一人說:「我以為你早就往生到天界去了,想不到在這兒又碰上你!」於是,討債者便追述他們二人以前相交是如何的默契,友情是何等的深厚,接著便痛責面前這位逃債者,處事居然如此負心,他問:「某事你乘我急需,故意措詞刁難,借機敲詐勒索我,想必你的私囊一下子鼓起許多吧?某事你欺我不瞭解實情,虛報個假數來哄騙我,你大概從中也侵吞不少錢財吧?」就這麼一連舉出數十事,每說一事就狠狠地打前者(逃債者)一個嘴巴,而且越說越來氣,越打越不解恨,幾乎想把對方吞下去似的。

這時候,忽然從草叢間鑽出一位白髮蒼蒼的老頭兒來,這老人家拄著拐杖走近二人前,對討債者說:「他如今墮落成餓鬼,已經夠慘了,你盡可不必這樣過分凌辱他,況且他欠你的債必有歸還的日子,你又何必逼人太急呢?」那人聽了,怒容似乎有所緩和。但他問道:「這廝既然成了餓鬼,還談得上什麼還債?」

老人家說:「無論罪業多麼深重,苦報總有受滿的時候,則所欠的債務便有償還的日子。陰司所規定的冥律是:凡是有本有利的正當借貸,在生時沒有還清,下一世有祿者則償還,無祿者則免除,這是考慮到本身無祿的人,根本沒有能力還。至於那些用威脅誘騙等不正當手段,巧取豪奪的錢財,即使經歷千萬劫也是要償還的。若是下世無祿可抵債,就要罰作六畜(牛、馬、羊、豬、雞、狗)去償還;如果一世還不清,則要延續幾世直到還清為止。就像今晚董公所食的豬肉,就是他以前那位僕人的第十一世投胎為豬身的。」討債者聽了老人家這樣解釋,怒氣似己平息,於是放開逃債者的手,各自散去。

這位老人大概就是土地神吧。他所提到董公以前的那個僕人,現在是第十一世投胎為豬身,今晚被董公所吃。「王和尚」還曾經見過那個僕人。王和尚說:現在回想起來,那個僕人果然是個最會耍心計的人。@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張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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